问题——费用水平与可负担性落差扩大;养老服务价格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剪刀差”日益受到关注。以北京公办养老机构为例,月均费用约6611元;而调查显示,46.1%的受访老年人表示每月可承受的养老支出上限1000元以内,能够承担3000元以上的仅15.8%。同时,养老金结构差异也较为明显:202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均约287元,城镇职工养老金月均约3498元。费用端持续攀升、收入端差异分化,使“住得起、住得好”成为不少家庭的现实难题。 原因——公益属性与刚性成本双重约束。养老机构收费并非简单“贵与不贵”的问题,背后是运营成本与服务质量的平衡。业内普遍反映,人力成本是养老机构支出的大头,约占总成本的50%至60%,涉及护理人员工资、社保缴纳、技能培训与人员流动带来的补位成本;水电能源等运行费用约占10%,餐饮支出约占15%至20%,均为刚性开支。随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上升,护理等级提高带来的用工需求深入加大。部分地区还存在土地、改造、消防与适老化投入较高等问题,导致价格难以显著下探。 影响——供需错配与家庭压力叠加。价格与支付能力的不匹配——容易带来多重影响:其一——部分老年人倾向于延迟入住或选择低价但服务供给不足的机构,形成“想住住不起、能住未必合适”的结构性矛盾;其二,护理需求向家庭回流,子女照护与经济负担同步加重,家庭韧性不足的群体风险更突出;其三,机构端在“公益性”与“可持续经营”之间承压,若长期依靠压低人工成本维持低价,可能影响护理质量与人员稳定,进而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对策——多渠道分担与精细化定价同步推进。各地正从制度供给、财政支持和服务模式创新各上寻求破题。一是推动价格形成更透明、核算更规范。有的地方探索将政府投入、设施折旧、人员成本等纳入成本核算,形成公开、可追溯的收费机制。例如上海公办养老机构收费上强调“先核减财政投入、再按成本核定”,以明码标价方式提升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二是通过补贴和要素价格优惠减轻机构成本负担。河北等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增强普惠属性。三是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分担作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持续扩围,覆盖人群已达约1.8亿人,通过对失能照护费用的分担,提高老年人对专业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四是完善“机构—社区—居家”多层次供给,扩大普惠服务面。当前全国已布局约8万个社区助餐点,日均服务300多万人次;家庭养老床位等居家支持措施持续推进,把部分专业照护能力延伸至家庭场景,降低对机构床位的依赖。部分城市还探索24小时应急响应等服务,提升社区综合保障能力。五是推动技术与管理提效,在不降低质量前提下降本增效。通过智能监测、紧急呼叫、远程健康管理等手段,减少低效重复劳动,把有限的人力资源更多投向专业照护环节。 前景——从“价格之争”走向“体系之治”。应对人口老龄化,关键在于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配的养老服务体系。未来需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促进养老服务定价与支付能力更好衔接,探索按护理等级、服务包与人群分类的差异化定价,并加强对普惠型、失能照护型服务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快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障的政策协同,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费用分担机制,减少家庭“单兵作战”;三是做强社区嵌入式与居家支持体系,让更多老年人在熟悉环境中获得连续照护,同时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吸引力与稳定性,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养老服务定价问题折射出供给、需求和支付能力的结构性矛盾。这不仅是经济课题,更是关乎社会公平的治理考题。通过财政支持、服务创新和科技应用等多管齐下,才能逐步缩小差距,让每位老人都能享有体面的晚年生活。这既是对现实的回应,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