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至11月期间,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年度抽检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第四期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覆盖畜禽肉及副产品、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药食同源植物等8大类食品,共计抽取样品182批次,委托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检验。
检测结果显示,178批次样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为97.8%。
然而,仍有4批次蔬菜类产品检出质量安全问题,具体情况包括: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习水分公司销售的小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达0.33毫克每千克,超出国家标准限量值0.2毫克每千克;习水县江奎昌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75毫克每千克,远超国标0.05毫克每千克的要求;习水县正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葱,丙环唑含量0.63毫克每千克,高于0.5毫克每千克的限量标准;习水商贸城农贸市场王文群销售的红小米辣,镉含量0.143毫克每千克,超出0.05毫克每千克的污染物限量标准近两倍。
从不合格项目类型分析,此次抽检暴露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两个方面。
农药残留超标往往与种植环节用药不规范密切相关。
部分种植户为追求产量和卖相,在蔬菜生长期过量使用农药,或未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摘上市,导致终端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而重金属镉超标则可能源于土壤污染、灌溉水源污染等环境因素,也与某些蔬菜品种对重金属的富集特性有关。
这些问题反映出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仍存在薄弱环节。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长期摄入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免疫系统造成损害,而镉等重金属在人体内蓄积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对肾脏、骨骼等器官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公共卫生意义和社会意义。
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法定程序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一方面对涉事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依法采取下架召回、立案查处等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
同时,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抽检信息,开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从更深层次看,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要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在生产环节,应加强对种植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在流通环节,强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的自检自查责任,完善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制度;在监管环节,增加抽检频次和覆盖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形成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农产品安全既是民生底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试金石。
习水县此次抽检既展现了监管透明度,更揭示了传统农业生产转型的紧迫性。
当消费者对品质的需求日益增长,唯有将科学种植、严格监管与生态保护形成合力,才能让"菜篮子"安全成为乡村振兴最坚实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