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日照市监委对原山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孙建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处理决定显示,孙建宁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相关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一、问题:纪律规矩失守与权力寻租并发 调查认定,孙建宁存在多方面违纪违法行为:在政治纪律方面,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在作风建设方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接受宴请;在组织纪律方面,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在廉洁纪律与生活纪律方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
更为严重的是,其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有关方面指出,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二、原因:监管权力集中领域更需制度刚性约束 从案件反映的链条看,违纪违法往往并非单点爆发,而是从思想防线松动开始,继而在小节失守中累积,最终滑向权钱交易。
金融监管部门掌握许可准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风险处置等关键权力,政策性强、专业门槛高、信息不对称明显,一旦监督制约不严,个别人员容易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
与此同时,享乐奢靡之风与“围猎”行为相互勾连:以旅游、宴请、礼品礼金等方式拉拢腐蚀,逐步形成利益链条。
组织观念淡薄、对个人事项瞒报漏报,以及违规插手人事安排,也折射出个别干部漠视制度约束、侥幸心理作祟,导致监督“前哨”失灵、风险隐患叠加。
三、影响:损害监管公信力并放大金融领域风险外溢 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监管干部一旦被利益裹挟,不仅直接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还可能导致监管尺度失真、执法偏差,影响政策落实和风险处置效果。
特别是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关键阶段,监管队伍的纪律作风与廉洁形象关系到市场预期与制度权威。
此类案件的发生,容易削弱社会公众对监管公正性的信任,也会向市场传递错误信号,诱发部分机构以不当方式寻求“关系护航”,进而累积道德风险、传导金融风险,对区域金融生态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四、对策: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织密金融监管监督网络 围绕金融监管领域的权力运行特点,应在制度、监督、惩治与教育多维发力。
其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岗位职责与执法程序中,严肃查处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确保监管权力始终在党纪国法轨道内运行。
其二,持续加固作风堤坝,紧盯节假日、检查执法、许可审批、风险处置等重点环节,严查以旅游、宴请为名的利益输送,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长效。
其三,做实组织监督与日常管理,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兼职持股等制度执行,完善回避机制与廉政档案,坚决纠治违规干预人事、插手项目等问题。
其四,提升制度刚性与透明度,通过流程再造、权力清单、执法留痕、数据监督等方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动监督从“事后查”向“事前防、事中控”转变。
其五,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受贿、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依纪严惩,并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震慑效应。
五、前景:以严的基调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此次对孙建宁问题的处理,体现了对金融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释放出持续净化金融政治生态、维护监管权威的强烈信号。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优势进一步发挥,驻在监督与地方监委协同更加紧密,金融监管领域将更突出“风腐同查同治”,把“围猎”与被“围猎”一并纳入治理视野。
可以预期,未来在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的同时,对监管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将同步深化,以更严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孙建宁案件是金融系统反腐工作的重要成果,深刻警示金融监管干部必须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金融监管部门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防腐制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同时,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金融系统的腐败分子,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金融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