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竟给了第三者141 万元

把话说回来,黄石西塞山区法院最近出了个挺有意思的判决,有个周某因为“婚外情”,竟然给了第三者徐某141万多元。周某的老婆赵某知道这事之后,立马把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把这笔钱还回来。这个案件处理起来还挺复杂,一开始徐某还辩称这些钱是给孩子的抚养费,还说有些钱已经花掉了。但法院不这么认为,法官胡凤娇和张若璇在审理后认为,婚外情期间的赠予行为无效,这个钱必须得给退回来,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说起这个案子,周某和赵某是2000年结婚的,两口子一直过得挺和睦。不过从2015年到2024年这十年时间里,周某居然背着老婆跟徐某搞在了一起,还生了个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周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总共给徐某转了141万多元。当然了,徐某也不是光收不送,她也给周某转了37万多元。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发现,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周某擅自处分这笔钱就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再说抚养费的问题,虽然徐某辩解说这些钱是为了养孩子的钱,可这是要从周某的个人财产里出的事儿。再说了抚养费跟这个案子不是一码事。至于那些已经花掉的钱啊,不管花在哪儿了,只要拿到了钱就不能算没收到过。法官胡凤娇解释说,民法典里规定得很清楚:夫妻得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如果有一方为了重婚或者跟别人同居等目的把共同财产给了别人那就是违法的。如果有一天真遇到这种事儿,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把所有的钱都退回来。像这个案子里的周某吧,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共同财产给了别人还搞婚外情,这既伤了感情也损了财产。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徐某必须把所有因为赠予行为拿到的财产都退还给赵某还得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