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创新清算机制为失地农民追回集体资产 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新年伊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来自某街道经济合作社送来的锦旗。

这面特殊的礼物背后,是一起复杂的联营企业清算案件,也是司法机关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保护基层群众权益上的积极探索。

问题的症结源于20多年前的一桩联营合作。

1987年,某居委会与C集团公司联营设立了B加工厂。

2003年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因未按法律规定及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长期处于"僵尸企业"状态。

更为复杂的是,联营所涉及的土地被转移到其他单位并被转让处置,原联营一方的失地农民权益严重受损。

为收回流失在外的土地,某街道经济合作社曾历经十余次审判,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合同纠纷诉讼等多类案件,但均未能如愿。

2024年11月,该合作社向厦门破产法庭申请对B加工厂进行强制清算。

法院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裁定受理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

这一决定打通了保护村集体合法利益的新通径,为同类联营企业清算提供了实践样本。

进入清算程序后,法院指定的清算组面临诸多难题。

企业资料严重缺失、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财产权属不清等问题交织在一起。

清算组在法院指导下,先后向土地、规划、建设等多部门调取资料,核实企业资产,查明房产的权属主体、使用主体及历史流转过程。

同时开展测绘评估工作,准确计算土地、房产、租金等财产价值,为科学制定清算方案奠定基础。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清算组遵循"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公平合理保护集体财产"的原则,创新性地提出了"无法追回财产视同分配给责任方,可收回土地房产发还村集体,双方根据评估价值差异互相找补"的清算思路。

这一思路既充分考虑了历史复杂性,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

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确认了清算方案。

根据该方案,为某街道经济合作社追回土地两千多平方米、房产三千多平方米。

这些资产每年可为村集体实现租金收入预计100余万元,为长期困顿的村集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此外,还将在2029年后收回约一万多平方米的发展用地,为村集体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同时,B集团公司应付的补差款达594万余元,进一步弥补了村集体的损失。

2025年12月31日,厦门中院正式裁定终结该案强制清算程序。

这一案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多个层面的突破。

首先,破产法庭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为联营企业清算的受理提供了明确指引,打破了此类案件长期诉讼无果的僵局。

其次,清算思路的创新性探索,为村集体财产纠纷提供了新的维权路径。

村集体财产被用于出资、入股导致流失是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案通过强制清算程序,最大限度保障了流失财产的收回和完整性,有利于村集体的后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再次,该案实现了诉源化解的目标。

申请人曾历经十余次审判诉讼仍无法解决的问题,最终通过强制清算程序得以化解,避免了继续引发大量诉讼,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体现了破产审判的集约化解功能。

民生所系,法治所向。

集体土地与资产不仅是账面上的权利,更承载着基层群众的生活保障与发展期待。

依法启动强制清算、以清算方案统筹收回与补偿、推动多年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体现了司法在回应民生关切、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责任担当。

面向未来,完善联营与集体资产流转的规范管理、健全退出清算机制、强化登记与档案治理,将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纠纷增量,让集体资产更好转化为促进共同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稳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