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探索“协同共治”机制

为了给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南京中院展开了“协同共治”机制的探索。在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的大环境下,法院面临着一个棘手问题:在公司违法后倒闭时,到底是让股民拿到赔偿,还是先帮企业活下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这次创新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 近年来,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从南京中院发布的报告来看,近三年这类案子里涉及的公司数量一直在上涨。这类案子通常很复杂,牵扯的人也多,能不能赔钱,全看被告还有没有还钱的本事。如果公司还在破产重整或者和解阶段,情况就更麻烦了,大家都在为了活下去而努力。 面对这个局面,南京中院没有老路子办案。他们发现光靠打官司很难做到双方满意,得把政府、协会、调解组织这些力量都拉进来。2024年5月,全国第一个证券融合法庭在江苏省证券业协会揭牌了。这个地方不光是把人凑到一起办公,更是理念和机制的大改变。 法庭的核心在于让大家一起合作解决问题。南京中院主动和证监会、行业协会还有调解组织打交道,搭起了一个一站式的平台。对于可能破产的公司案子,他们不再是先判后执行,而是先调解再判。这招在具体案子里试了试效果特别好。 比如有个做化工的龙头企业,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被罚,投资者都来找他们赔钱。同时这个企业经营也不行了申请破产和解。要是两边分开处理,投资者赔不到钱还得等很久,企业也可能因为还债太多没机会翻身。 法庭一介入,法官和调解员就开始干活。他们把公司的账盘清楚了和管理人还有投资人不停地沟通商量。最后大家达成了一个协议:股民拿到了钱企业也通过和解卸下了包袱还能接着运营。这个案子最后是以调解结束的赔了七百多万。 这套“协同共治”的玩法越来越灵活了。从最早的赔偿调解加破产和解,变成了先和解再看要不要重整接着又扩展到跨区域协助。法院在这中间不仅是法官更是组织者、协调者和推动者。 通过和破产审判庭的配合打通了金融和破产审判之间的壁垒保证了在破产程序里投资人的权益能公平地得到确认和清偿。数据显示自从法庭成立后这几年效果很明显。 截至2025年底一共处理了一千五百多件案子其中大概94%都是通过调解之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的帮中小投资者拿回了近一个亿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好几个有诉讼的上市公司在司法帮助下活了过来避免了倒闭保护了上下游产业链和员工的饭碗。 这个创新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被评为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创新示范案例”。它说明在处理复杂的纠纷时法院主动多管齐下能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搞的这套“协同共治”机制是司法服务经济的好例子超越了单个案子的解决致力于建设一个长期有效的治理生态。 他们通过智慧和协作织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安全网”也为困境企业点亮了希望之灯为司法机关如何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好的南京经验。 以后这套机制还得在更多更复杂的案子里试试还能再完善点但它指向的“共建共治共享”方向肯定有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