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性质恶劣的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案件近日在辽宁盘锦尘埃落定。
经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期间,盘山县鹏程幼儿园教师张某在教室内多次对孟某某等8名幼儿实施推搡、拍打等暴力行为,造成至少一名儿童头皮挫伤。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虽被告人认罪悔罪,但鉴于其长期针对弱势群体实施虐待,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严判处实刑并适用从业禁止令。
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鹏程幼儿园长期存在"带病运营"现象:办学许可证过期仍违规招生,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部分教师未取得从业资格。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园曾通过普惠性幼儿园资质审核,却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显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常态化检查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此案的处理凸显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联动效应。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特别考量"从业禁止"的预防性功能,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启动"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违纪行为,也对监管失职的24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育部门随即开展全市幼儿园专项整治,重点核查师资资质、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判决严格适用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同类案件树立了司法标杆。
从行业治理角度看,案件暴露出民办幼儿园监管链条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增加,部分地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
统计显示,2024年全国新增幼儿园教师中,持证上岗率较前三年下降1.2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幼儿园"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联网监控系统实现教学过程全记录,同时完善家长监督举报机制。
学前教育承载着千家万户的期待,更承载着孩子对世界最初的信任。
依法严惩侵害幼儿的行为,是对底线的守护;而更重要的,是把每一次个案处置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契机,让准入更严、监管更密、责任更实、救济更畅。
唯有以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织密保护网,才能让“安全”成为每一所幼儿园最稳定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