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2日召开记者通报会宣布,新修订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全面施行;该办法的实施,意味着我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深入完善,将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此次修订的重点是优化升级企业信用等级体系。原有三级信用等级体系调整为五级,分别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被明确为我国AEO企业。调整后,信用评价从过去相对单一的划分转向更细化的分层,更能覆盖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
信用既是通关便利的“通行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标尺”。此次修订从分级细化到完善修复机制,回应了外贸主体日益多元的现实需求,也表明了以制度供给激发市场活力的治理思路。随着规则更细、路径更清晰,守法合规企业将获得更稳定的制度激励,推动跨境供应链朝着更安全、更高效、更具韧性的方向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