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与审判的关键环节,其质效直接影响司法公正与公信力。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型犯罪不断出现,一些地区暴露出审查标准不够统一、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最高检调研显示,部分案件存证据审查不细、法律适用不准等情况,个别地区在不起诉权行使上约束不够明确。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检以系统思路推进制度完善。2025年启动的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创新采用“主副评交叉”“书面阅卷与办案人沟通结合”等方式,对捕后不诉等重点案件建立问题清单机制。数据显示,首批试点地区通过评查纠正程序瑕疵案件占比为17.3%,同类问题复发率下降34%。 在标准建设上,最高检在上海等地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汇总整合12个省级检察院的实践经验,形成涵盖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7大类42项指标的质效评价体系。值得关注的是,《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稿)》对电子数据、跨境证据等新型证据的审查提出更具体的规范要求,回应办案新情况。 法律专家认为,此次改革具有双重意义:短期内可降低“带病起诉”风险;从长远看,通过“个案管理—类案总结”机制,有助于沉淀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据了解,下一步最高检将建设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共享平台,并依托典型案例库强化业务指导。
提升审查起诉质效,既关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质量,也关乎法治体系的稳固运行;以标准化建设夯实质量基础,以评查促整改形成闭环治理,关键在于把“发现问题”的力度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个案纠偏”的做法沉淀为“制度优化”的成果。面向未来,只有坚持依法履职、规范用权、持续推进,才能以更高质量的司法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