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爬进工地后溺亡,家长觉得这事儿工地得负责,可负责人说,这工地停工都5年了。

湖北7岁小男孩小泯爬进工地后溺亡了。家长觉得这事儿工地得负责,可负责人说,这工地停工都5年了。小孩子的好奇心大得没边儿,什么都能吸引他们去探险,根本不看危险不危险。他们往往不知道周围有没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这类意外事故时不时就会发生。而且,就算工人走光了,安全措施还得留着。像围栏和大门这种东西,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27条还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停工期间也得保证安全。就说大门的缝隙太大,把小泯放进去了,这明显就是工地没做好。规定就是这么要求的,必须封好防护网,不能有漏洞。 其实这种事也不少见:小孩因为大门没关严进去发生事故,法院通常都会说工地有过错。如果大门没问题,小泯是翻围栏进去的,那责任可能就不一样了。另外,工地那坑也不是天生长出来的,就是施工造成的。所以说,这坑的事儿工地跑不了责任。 那坑明明就是个大隐患啊!虽然工地歇着了,也得做好警示工作啊!法律规定这就是责任。有的地方可能要求不严但也得提个醒儿。看视频就知道了,大门那儿连个闲人免进的标志都没有;周围那坑也没警示;积水足足有2米深呢!淹死个7岁孩子轻而易举。 不过话又说回来,全赖给工地也不现实。有人说没人管其实也对。那种既不干活又不知道啥时候复工的地儿硬要派专人看守那肯定是负担太重了。虽说工地有漏洞可它也不是公共场合啊!小孩儿自己跑进去淹死了他自己也有份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条规定:8岁以下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啊!这就得找家长负主要责任了。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和第27条说得清清楚楚:抚养教育保护孩子是父母的天职!他们没看住孩子就得担责任。 所以总结一下吧:这事儿大头还是父母该担着;工地也得担点小部分责任。但现在看小泯家里好像还没找律师;有关部门也在协调呢可具体赔多少还没个准数。 其实找法律解决最快!虽然说要赔但到底谁来出这笔钱那总是有争议的事啊!所以这次的情况大家别存侥幸心理!停工不等于没事儿!工地得加把劲儿防范事故多贴贴提示牌;家长也得时刻盯紧孩子千万别撒手太后悔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