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25年度改革创新优质成果,厦门中院和海沧法院共有6个案例从263项参选案例中入选并获表彰。该结果表明了厦门法院系统深化司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度型开放等的持续探索与阶段性成效。 从获评情况看,厦门中院建立的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构建的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创新体系获评改革创新最佳案例;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国际商事纠纷“诉仲调”一体化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3项,以及海沧法院“立审执一体化”执保扣划机制获评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这些成果覆盖民商事、知识产权、执行等领域,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改革实践。 法治思维是推进改革的重要遵循。厦门法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围绕个人破产、仲裁司法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出台25份规范性文件,为改革实施提供制度依据。在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探索中,法院严格在法律框架内推进个人信用重塑机制,为特区立法积累了可复制的司法经验,在守住法律边界的同时,为制度创新留出空间。 破立并举是破解实践难题的有效路径。厦门法院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推动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衔接贯通。在个人信用重塑机制上,法院总结全省首创经验,推动条例中创设庭前咨询辅导、三大特别程序、视同认可表决机制等制度安排。在仲裁领域,法院率先支持为仲裁案件开具调查令,并将调查令开具对象由厦门拓展至全国,为新修订《仲裁法》的实施提供了实践样本。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探索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协同审理机制,缓解知识产权“双轨制”衔接不畅的问题。 系统协同是提升改革效能的重要保障。厦门法院强化“一盘棋”意识,推进改革中注重内外联动、上下协同。个人破产制度、营商环境优化等跨领域改革中,法院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协作,建立由市政府、法院、司法、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参与个人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司法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改革举措更顺畅落地。 实绩实效是衡量改革成果的关键尺度。厦门法院强调以实际效果检验改革,让改革成果更好惠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执行工作改革上,法院聚焦涉诉经营主体的生存发展需求,综合运用执保扣划、概括性反担保、“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机制,兼顾债权保障与企业正常经营。2025年全年为108家企业释放流动资金2.7亿元,帮助813家企业修复信用,该经验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上,法院集成多元解纷机制、快速保护处理矩阵和全链条服务网络,将保护举措转化为促进创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 6项成果入选优质案例,体现了厦门法院系统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度型开放上的持续推进。无论是个人破产保护制度的探索,还是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均为对应的领域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改革创新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公平正义是否更可感可及、市场预期是否更稳定可靠、发展动能是否更持续增强。厦门法院6项成果入选优质案例,折射出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以制度供给提升治理效能的取向。面向新阶段,仍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集成、依法推进改革,不断提升纠纷解决能力和司法服务能力,为城市竞争力、产业创新力与开放吸引力夯实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