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把新购住房贷款利息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提出来了。他建议,把给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房产生的商业贷款还有公积金贷款利息,按照每个月3000元定额扣除。这个调整可是给很多购房者发出了呼声。根据目前的政策,从2019年开始就有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这一政策了。给第一套房子贷款的利息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最长可以抵扣240个月。但是杭州那边的房贷族可不这么认为。以杭州一套30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商业贷款为例,按当前3.05%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金额大概是16713元,1000元的抵扣额度显得太少了。更何况杭州租金个税抵扣标准是每个月1500元,贷款利息的抵扣标准甚至不如租金扣除标准高呢。 政策还有规定,每个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扣除。2024年9月,杭州市民俞先生把萧山区一套住房卖了之后置换到滨江区一套学区房去了。“新房子被认定为首套”,他想继续享受抵扣结果发现不行了。按照“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这个规定,他也没有办法继续享受了。 12366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个说法:“只要你更换了住房,就会失去抵扣资格”。所以很多人觉得这个规则不公平,尤其是对改善型购房者特别不好受。有人建议应该把总抵扣时长控制在240个月以内,具体给哪套住房的贷款利息进行抵扣由纳税人自主决定。这样就能既体现公平又能激发改善型住房需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