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单位到底是“外人”还是“自己人”?

小张在单位干了三年,可工资、社保全是别的劳务公司发的,升职加薪更是没戏,心里那个憋屈啊。我太能懂那种不踏实的滋味了。其实啊,满足这3个条件,法律上你早就该是单位的“自己人”了。 比如咱们看看岗位。国家规定能用派遣的岗位就三样: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替代性。你要是在生产线上盯关键工序干了好几年,学校当班主任带了好几届,这岗绝对是单位离不开的“正经活儿”,哪能叫辅助性、临时性的呢?单位要是还拿劳务派遣合同忽悠你,那就是法律上的“假派遣,真用工”。 再来说说钱是从哪儿来的。最实在的判断标准就是口袋里的工资是怎么进账的。仔细翻翻银行流水,工资、奖金、加班费是不是上班的那个单位账户直接打到你卡上的?社保是单位交的还是劳务公司交的?逢年过节发的米面油降温费,你和正式工领得一样吗?只要钱是他们发的,管的也是他们,那单位就得认你这是“真老板”。 最后再看看待遇。同工同酬不光是基本工资一样。你得拿身边同岗位的正式工(比如小张)来比比看。除了合同上甲方名字不一样,到手的钱、享受的福利标准如果几乎没差别,那单位在实际行动上已经把你当正式工对待了。这时候你还怕什么? 要是上面几条你占了好几条,心里有底就别慌。先把证据拢齐了: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个税APP申报记录、工牌、微信聊天记录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在哪儿干活、从哪儿领钱的都存好。然后试着跟领导沟通:“领导您看,我在这岗位干了四年了,工资奖金都是咱单位直接发的……按政策我这情况应该能直接签合同了。”这叫先礼后兵。 要是协商没用也别怕。带上证据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就是确认你和实际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证据扎实,赢面非常大。记住别主动辞职也别乱签协议,小心被绕进去。 劳务派遣只是个形式,不是你的终身身份。国家现在对“假派遣”查得越来越严。咱们打工的要挣辛苦钱、养家钱,该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心里门清地争取。你在单位到底是“外人”还是“自己人”,有时候就差你去理直气壮地认领那本该属于你的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