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之前,四川收藏了一大批珍贵的文献典籍。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把产生于1911年前以及1912年到1949年间具有价值的文献典籍都纳入了保护范畴。为了促进古籍的利用,《条例》还特别强调了科技的作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蔡钦表示,下一步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抢救、整理、研究和数字化等工作细化成项目。这个条例是中国首部关于古籍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它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四川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要地位和保护要求。 四川有大量的古籍资源,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有23万部187万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条例》的出台为系统地开展抢救、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12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了《条例》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中新社记者单鹏报道了这次活动。四川的少数民族古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条例》把这部分资源也纳入了法治化保护。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举措。 蔡钦提到,要利用AI图像识别、智能辅助修复等先进技术来保护和修复古籍。同时,还会引入无损检测和新材料来进行古籍修复。此外,《条例》还要求要提高古籍保护水平,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蔡钦还指出,他们会系统梳理四川少数民族古籍中关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料,并且组织专家对重要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汉文译注、校勘和通俗化解读。这次发布会上还提到了开发沉浸式体验和短视频课程等形式让公众更直观地了解这些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