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在岳阳日报刊发一则解聘公告,宣布对9名无故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在编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解聘手续。
公告发布后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解聘决定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依据为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被解聘的9人包括7名男性和2名女性,出生年份集中在1977年至1980年之间,均为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在编人员。
弼时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解聘原因系相关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旷工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解聘程序规范,经汨罗市相关部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按正常人事程序办理。
"在编不在岗"现象并非个案。
长期以来,部分基层单位存在人员"吃空饷"问题,一些在编人员虽占用编制资源,却未履行岗位职责,有的在外从事经营活动,有的另谋他职。
这一现象不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更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干部队伍形象。
据了解,此次被解聘人员中,部分人可能因在外经商或有其他职业选择而长期脱岗。
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力度。
今年10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亦曾依法辞退一名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公务员。
从湖南多地的实践来看,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整顿正在形成常态化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这一规定为各地依法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次弼时镇的做法体现了基层治理中从严管理干部的鲜明导向。
通过公开发布解聘公告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既确保了程序的规范透明,也向社会传递出严肃纪律的明确信号。
对于广大在编人员而言,这无疑是一次警示教育,提醒其珍惜岗位、恪尽职守。
从更深层面看,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效能的必要之举。
当前,基层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人员编制资源愈发紧张,让每一个编制都发挥应有作用,既是对公共资源的负责,也是对认真履职干部的公平。
公共岗位承载的是公共利益与社会期待,编制资源更应服务于基层治理与民生需求。
依法依规处理连续旷工人员,不仅是对纪律底线的明确回应,也是对公平正义的积极维护。
把制度落到日常、把管理抓在经常,让“在编必在岗、在岗必尽责”成为可感可见的常态,才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与公共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对治理体系运行的信任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