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王某在准备入职新公司前,按规定做了背景调查。一家背调公司联系了他的前同事刘某,刘某在电话里随口评价说王某“价值观、生活作风有问题”。结果,背调公司没核实这个说法,直接给王某的报告打了个“黄灯”,发给了新单位。因为这个报告,王某的月薪直接少了5000元,还被单位议论纷纷。王某觉得前同事说的是假的,也觉得背调公司侵权,就把背调公司告上了北京丰台法院。法院判了背调公司侵权,因为背调公司不该只把别人的话当“传声筒”,没核实信息就给了负面评价。法院觉得背调公司对求职者的品德、声望评价不能随便信,得仔细核实才能发报告。背调公司没有核实,就把负面评价给了第三方单位,这对王某的入职、工资还有名声都有坏影响。最后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要求,给背调公司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