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54岁的木工,每天700元工资,每月保底26天,还交了20000元保证金。

20000元、700元、云清、何源、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如皋、如皋市、广东、曹扣群、曹老、曹老板、朱春霞、江苏普泰律师事务所、白蒲镇、陈云清这些名字,都是故事的主角。陈云清,54岁的木工,白蒲镇人,去年10月签了个合同,每天700元工资,每月保底26天,还交了20000元保证金。 公司是南通首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他给公司送去广东干活,结果去了仨多月都没接到活儿,只能在旅馆里住,靠公司发的点伙食费混日子。这时候合同上的那句话就成了他的紧箍咒:“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他不敢走,等着问老板啥时候开工,对方就一直拖,明天说明天,后天说后天。 等到了春节前公司才放话让他们回家。他想回钱了才发现情况不对。他找公司老板曹扣群要钱,对方却说只收到五千块,剩下的一万五在叫朱春霞的人手里。朱春霞是“代理人”,负责拉人头拿提成。 面对记者追问,曹老板振振有词说他交两万别人只交五千是心理不平衡。还提出两个办法:要么继续等两年退钱;要么自己去起诉朱春霞要钱。迟疑了一下又说帮忙找朱春霞要钱就算她不退也给他。 这话背后逻辑很清楚:用后来的押金补上前面的窟窿。他把保证金当成了周转金随意挪用。现实更冰冷:陈云清联系曹老板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中间人朱春霞直接拉黑了他。 何源律师说这明显违法不能收保证金,不管签没签字合同条款都无效得退全款。广东那边有个叫江苏普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说了用人单位不能收押金。 这件事就这么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