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这是我国首次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标志着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存在学籍管理不规范、信息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一些地方对学前儿童的入园、转园、离园等环节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导致儿童教育信息不连贯,不利于后续教育阶段的有效衔接。
同时,学籍信息的散乱管理也给儿童权益保护带来隐患。
此次印发《办法》正是针对这些现实问题而制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七条,从多个维度对学前儿童学籍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
在管理功能定位上,明确学籍管理是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和处理,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至入小学前的儿童。
在管理体制方面,建立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幼儿园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层级分明、横向协调配合的管理格局。
该办法最核心的创新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学籍编号制度。
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号原则。
这一编号在儿童升入小学后可继续使用,确保教育信息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同时推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明确了学籍变动的规范流程,无论儿童在幼儿园间流动还是升入小学,其学籍信息都能得到妥善管理和有效衔接。
学籍信息安全是《办法》重点强调的内容。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迫切需求,《办法》建立了多层次的安全保障机制。
首先,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国家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管理等基础性安全措施。
其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
再次,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确保学籍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办法》在队伍建设、技术保障和经费投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儿园应配备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并建立定期培训指导机制,实行学籍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学前儿童学籍系统的功能设计和用户体验改进,为学籍数据的采集、管理和监督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学籍管理经费投入,支持设施设备更新和队伍培训等工作,确保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
该制度的建立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对于儿童个人而言,规范的学籍管理能够完整记录其学前教育阶段的发展过程,为后续教育阶段提供重要参考;对于幼儿园而言,统一的学籍制度有利于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学籍管理数据能够为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对于整个教育体系而言,学前教育学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了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的全链条学籍管理体系,促进了教育信息的纵向衔接。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起点,也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
以“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为抓手推进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既是对儿童受教育权益的制度化守护,也是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础工程。
唯有在规范流程、压实责任的同时,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落到每一次采集、每一次查询、每一次变更之中,才能让数据真正服务于孩子成长、家长便利与教育公平,为从“有园上”迈向“上好园”提供更稳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