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折合2119万余元并涉多领域权力寻租,贵州一厅官一审获刑十一年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王秉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该案的审判结果显示,司法机关对腐败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也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要求。 经审理查明,王秉清在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遵义市市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在工程承包、项目审批等提供帮助,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19万余元。其中部分受贿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被依法认定为犯罪未遂。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特点是三个较为典型:一是犯罪持续时间长达15年,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在监督约束不足时的侥幸心理;二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收受财物超过2000万元;三是涉及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暴露出制度执行仍有薄弱之处。 法院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据庭审信息,王秉清到案后主动交代了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配合赃款追缴。相关做法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在依法惩处的同时,也体现对悔罪表现的依法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贵州也相继查处多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观察人士认为,本案依法审判表达出两点信号:其一,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标准不松;其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衔接与案件办理机制更加顺畅。 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实施关键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任务更为突出。该案宣判将对领导干部形成警示,也有助于推动重点领域监管制度深入完善。法律专家建议,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探索建立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

王秉清案表明,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触碰纪法红线都必然付出代价。该案再次提醒党员干部,要始终敬畏权力、守住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案件的审理与宣判也显示,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腐败、维护法治上的能力和力度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才能继续净化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清朗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