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改革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民营经济主体突破1400万户大关

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稳增长、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但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办事成本、融资可得性各上遇到现实困难,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需求波动或成本上升时陷入困境。如何通过改革和服务来破解这些难题,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关心的是三个问题:一是办事更快更便捷,降低时间成本;二是合规经营规则更清晰,减少制度摩擦;三是遇到困难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帮扶,特别是融资和用工支持。这些诉求指向政务服务集成化、监管协同化和要素保障精准化。 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审批事项条块分割,企业需要重复提交材料、多头奔波;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泛,"一刀切"的扶持政策难以精准有效;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财务数据不完善,融资难度大。要破解这些结构性矛盾,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提升改革效能,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提升办事效率,通过分类施策提升帮扶精准度。 山东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从单项提速向系统集成升级。在企业开办、变更、退出等关键环节推出了若干改革举措:推进"个转企"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用电报装"联办,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探索电子营业执照,推进企业简易注销与社保联检联办。这些改革让经营主体能够更便捷地进入市场、顺利运营、平稳退出。 改革与帮扶需要同步推进,关键是要精准施策。山东根据个体工商户的不同类型推出差异化扶持政策,让政策从"普惠"变为"可对接、可落地、可评估"。在就业上,创新组织招聘活动,打通供需信息壁垒。融资上,协调金融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定向信贷支持。各地市还结合自身产业基础探索特色路径,有的推行"一企一策"服务,有的围绕特色产业培育个体工商户集群。省市联动、多点突破,反映了改革从设计到执行的贯通。 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还需在三个方向上深化:一是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协同化,让跨部门事项"能并尽并",通过数据共享减少重复、通过流程优化减少冗余;二是推动分型分类帮扶常态化,形成"识别—对接—兑现—评估"的完整机制,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三是统筹便利与规范,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帮助经营主体降低合规成本。随着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要素供给更加精准,市场主体将更有信心扩大投资、稳定就业、参与创新。

山东的改革实践表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更多既立足全局又精准有力的改革创新,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如何将改革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仍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