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价格定得这么乱,主要是因为缺信息化的支持、缺乏统一的病种管理标准、没有一套疾病分类的规矩、也没有办法

把收费价格改革放在分级诊疗的视角去看。现在给二三级医院看病的价钱定得比在基层首诊要高,造成了大家看同样的病却付不同的钱。很多时候,人们因为不懂、害怕或者心理原因,总是往大医院跑,把原本在基层治起来更划算的小病都挤到了上级医院。这不仅让看病的人花了冤枉钱,还把医保和大家自己的钱包给掏空了。给价格定得这么乱,主要是因为缺信息化的支持、缺乏统一的病种管理标准、没有一套疾病分类的规矩、也没有办法区分病人该去哪个级别的医院看病。要想把价格管好,不能光盯着机构,这其实是个挺复杂的系统问题。如果现在还是用以前那种信息不通的老办法来定价格,就没法让医疗资源更值钱了。这会把价格管得跟一刀切似的,变成二三级医院专门用看大病的价钱去治普通病的理由。大家去二三级医院看病是为了资源更好还是为了价格更低?答案往往是为了资源更好。这就让原本该在基层用的资源跟上级医院的资源混到了一起,直接打乱了分级诊疗的秩序。价格虽然能帮着维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水平,可要是光按成本来定价就不对了。这没把谁更需要这种服务的需求程度给算进去,也没让基层医院和大医院在治普通病的时候体现出不同的性价比来。在大医院用看大病的项目去治普通病跟在基层比一比疗效和成本根本就不合理。对于这两类病该怎么定价格呢?我觉得应该是让所有机构在看普通病的时候都执行基层医院的收费标准。大家看完同样的病花一样的钱是很公平的事。至于那些比较严重的常见病就得给二级医院定个价了。这么一改就能实现同病同价和不同病不同价的局面。优化了这个结构就能消除价格上不合理的地方了。现在分级诊疗已经变成了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了。不管是在做什么管理工作都得给这个体系提供内在的激励力量才行。价格管理不光是个推动力量还是具体表现出来的样子呢。现在得切实从管单个医院转向管整个体系上去。同步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才行。在优化价格结构和让功能定位回归的同时还得平衡好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关系。根据公共财政的补助情况合理调整一下医疗服务的收费价格才能让医院有钱扩大再生产。DRG/DIP在以前的传统定价机制里就是个财务算账的工具而已啊!可要是放在同病同价的优化机制里面来看的话它就变成了治理分级诊疗体系的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