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法院在12月19日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田某这个25岁的姑娘想要出国留学,因为家里拿不出钱,就给父母出了一道难题:要么卖房给钱,要么就法庭见。这事闹得挺难看,也让田先生和他的老婆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他们已经把田某的留学费和其他开销兜底了,光还债就掏出去了超过50万元。这在很多家庭看来都是天大的恩情,可这个姑娘非但没领情,还跑到法院去告父母。 原来这套房子是爷爷奶奶留下的老底子,动迁后归了田先生一家三口共同所有。虽然田某早就成年了,按理说该自立门户了,但她爷爷还活着的时候已经把房产证改成了她一家三口的名字。等到爷爷走了以后,奶奶一直住在里头不愿意挪窝。田某为了凑学费非要分割这套房子,可她爸妈哪儿舍得卖啊?于是双方签了协议:等奶奶百年之后把房子卖了分钱。但田某的心思早就飞走了,死活等不到那个时候。 眼看着留学梦想就要泡汤,田某急红了眼,直接把爸妈告上了法庭,非要他们给50万元当学费的三分之一。法官一听就觉得这不靠谱。一方面房子还是三个人的共同财产,人家父母也没提要散伙;另一方面奶奶还住在里面呢。法院判得很干脆:驳回诉讼请求。田某不服气又去上诉了一回,结果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 这事儿把大家都气坏了。有的说现在的孩子太不懂事了,都是白眼狼;有的说当爹妈的太苦了;还有的说养了个没良心的玩意儿有什么用?其实大家心里都在犯嘀咕:咱们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成人、供他们上学读书、替他们还债……到头来为了一点小钱或者是为了读个好学校就把父母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了?这种事情多了以后大家会不会都不敢生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