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再推关键举措:研究合并城建税与“两附加”并授权地方定税率

为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近期部署了多项举措,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对现行税费体系的整合;根据最新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项将合并为统一的地方附加税,意味着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形成权责更清晰、财力更匹配、区域更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通过适度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增强地方自主财力,有助于提升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推动财权与事权相协调。新设立的地方附加税将授权各地国家规定幅度内确定适用税率,更强调因地制宜,也为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留出更大操作空间。此次改革还涉及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同时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这些安排共同指向扩大地方税源、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能力、降低对中央转移支付依赖,推动财政体系更均衡。根据规划,上述改革将在2029年前完成,有关上将有较充分的过渡期。此外,国家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告明确,“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覆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八个税费项目。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较原计划顺延一年。需要关注的是,新一轮“六税两费”减免在适用条件上作出调整。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否享受减免,不再仅以当年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依据,而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如确认上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可在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享受减免;若不符合,则不适用。此变化提示纳税人应更准确把握口径,规范申报,避免因理解偏差影响政策享受。同时,国家延续实施针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安排鼓励长期持有,也兼顾税制公平,有利于引导资金更多流向中小企业。从宏观层面看,上述举措构成一揽子财税体制优化方案。通过整合地方税费、扩大地方自主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国家正推动财政体系向更科学、更均衡、更高效方向调整。这些改革既有助于释放地方发展动能,也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从附加税费整合到小微企业更精准的减税安排,本轮改革既面向财政体系的结构优化,也聚焦经营主体的实际负担,体现出兼顾的思路。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兼顾税收效率与区域公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仍需在改革落地过程中优化更具中国特色的财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