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在激发学习兴趣、促进综合素质培养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竞赛过多过滥、商业化运作、变相培训和证书导向等问题也曾引发社会关切。
为进一步厘清竞赛活动的边界、强化全过程监管,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公示信息: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申报受理工作有关要求,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核)等程序,拟确定11项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2日。
一是看“问题”:竞赛活动需要规范的关键在于“导向”与“边界”。
从实践情况看,竞赛本应服务教育规律与学生成长,但若缺乏统一规则,容易出现竞赛名目繁多、收费不透明、评价体系功利化等现象,进而挤压正常教学时间,加重家庭经济与心理负担,甚至诱发“以赛促培”“以奖证学”等偏离育人本质的行为。
因而,对全省性竞赛活动实施清单化管理、社会化监督,是回应民生关切、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是析“原因”:推动竞赛活动纳入制度化轨道,既有治理需求,也有教育发展内在要求。
一方面,“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持续深化,竞赛活动若监管不足,可能成为新的变相培训入口;另一方面,基础教育阶段对科学教育、实践能力、创新素养的需求不断提升,确有必要保留一批导向正确、组织严密、公益属性突出、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竞赛活动。
此次公示强调经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并设置实名异议渠道,体现了“事前审核、过程把关、结果公示、社会监督”的治理思路。
三是评“影响”:清单公示释放出三方面信号。
其一,强化权威性与透明度。
通过公开公示期限、异议方式、受理条件及联系方式,有助于提升社会知情权与参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
其二,压实主办责任与合规底线。
主办单位需以规范申报接受审查,活动组织必须遵循政策要求,有助于遏制“挂名竞赛”“层层转包”等风险。
其三,引导学校与家长理性看待竞赛。
竞赛活动被纳入管理名单,意味着其开展更有章可循,但并不等同于“升学捷径”。
从教育评价改革方向看,竞赛应回归育人功能,避免异化为唯奖项、唯证书的竞争工具。
四是提“对策”:让竞赛回归育人、让监管形成闭环,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组织方式、收费情况、命题质量、评审公正、数据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常态化监管,并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快速处置通道。
学校层面应加强对学生参赛的科学指导,避免“一刀切”拒绝,也避免“层层选拔”演变为加重负担;要把竞赛与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有机衔接,突出兴趣导向与能力培养。
家庭层面应坚持因材施教、量力而行,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与学习节奏,不盲目跟风投入“竞赛焦虑”。
社会层面可通过公示期监督和日常监督共同作用,推动竞赛活动更阳光、更规范。
五是看“前景”:从趋势判断,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将更加注重规范性、公益性与教育性,治理重点将由“数量控制”逐步转向“质量提升”和“全流程可追溯”。
随着教育评价体系持续完善,竞赛的价值将更多体现在激发兴趣、拓展视野、培养科学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而不是简单的奖项累积。
此次公示及实名异议机制的设置,有望进一步压缩违规操作空间,推动竞赛资源向更公平、更优质的方向配置。
需要强调的是,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可按要求实名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处室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不予受理。
通过明确程序与规则,既保障合理质疑渠道,也维护公示工作的严肃性。
规范竞赛活动管理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的这一做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科学管理的教育理念。
下一步,各地各校应以此为基础,持续完善竞赛管理机制,确保竞赛活动真正成为激发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的有益补充,而不是加重学生负担的额外压力。
唯有如此,才能营造更加健康、更加理性的教育竞赛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