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博士村长实践团赴松桃开展法治宣传 用专业所学服务基层群众

问题——基层法治需求“多点散发”,群众维权存在现实堵点。

集市是乡镇人流最集中、信息传播最快的场所之一,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村民遇到的纠纷类型往往点多面广:一是民事侵权、邻里纠纷等“小事”频发,处理不当易积累为矛盾;二是借贷往来、合同约定不规范,口头承诺多、证据意识弱,维权时“说不清、拿不出”;三是工资拖欠、劳务报酬结算不及时等问题牵动民生,部分群众面对程序性法律规定感到陌生,容易被“私了”或不当调解牵着走;四是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翻新、农村群体防范短板仍在,叠加用火用电、消防安全隐患,亟需常态化提醒;五是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在部分地区仍相对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有待提升。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法律服务触达不足并存,法治观念培育仍需“下沉”。

从基层实践看,相关问题既有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也与法律知识供给不均衡有关。

一方面,乡村人口结构与流动性变化,使借贷、务工、经营等行为更为频繁,纠纷类型更趋复杂;另一方面,群众日常接触法律条文和程序的机会有限,对诉讼时效、证据规则、仲裁与诉讼区别等关键点理解不足,容易在维权关键节点错失机会。

同时,部分纠纷具有“人情社会”特征,碍于面子不愿走正规渠道,或被不实信息误导,导致权益受损。

对未成年人而言,家庭与学校教育资源不均衡、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也使安全教育更需要以通俗方式持续开展。

影响——普法与治理相互促动,既解“眼前事”也筑“长久安”。

此次实践团在集市设点宣传并入户走访,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助于提升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能力。

对个人和家庭而言,明确依法维权路径,能够减少因冲动处置、私下承诺等引发的二次损失;对村级治理而言,普法促使村民形成规则意识,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风险控制在源头;对社会层面而言,反诈与消防安全等宣传强化了底线思维,可降低诈骗案件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对青年来说,将专业学习与基层需求对接,在实践中锤炼群众工作能力,也为基层公共服务注入新动能。

对策——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施策,把“讲法律”变成“能用法”。

实践团围绕民事侵权、借贷纠纷、工资拖欠等焦点问题,采取现场咨询、案例讲解、入户宣传等方式,强调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维护权益,并用通俗表达把条文化为可操作的提示,体现了基层普法的有效路径:一是把问题讲清楚,围绕“发生了什么、证据是什么、该走哪条路、需要哪些材料”逐项梳理,提升群众可执行度;二是把风险讲明白,特别是借贷凭证、合同条款、工资结算单据等关键证据的留存与规范,减少“事后补证”的困难;三是把程序讲透彻,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避免以过激方式激化矛盾;四是把安全教育融入日常,针对反诈、消防等高频风险持续提醒,让防范成为习惯;五是把未成年人保护落到行动,通过情景化、互动式方式引导孩子识别风险、学会求助,提高自护能力。

前景——以常态化机制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形成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基层法治建设贵在持续、成在细致。

面向未来,应进一步推动高校专业力量与基层治理需求对接,探索“定点联系+定期服务+案例回访”的普法机制,使服务从一次性活动向常态化供给延伸;同时,加强与司法、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协同,推动法律咨询、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整合,提升问题处置效率。

针对农村地区易发多发的借贷、务工、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可通过典型案例宣讲、村规民约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普法渠道,持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更需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实际,形成“人人懂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贵州大学学子深入苗乡开展普法实践,既是新时代青年担当的生动写照,也为创新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探索。

当青春力量与法治精神在广袤乡村相遇,不仅播撒下法治的种子,更激发出社会治理的新动能。

这种双向赋能的实践模式,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