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政争议易“诉讼化”,基层治理面临新压力 近年来,随着行政管理事项增多、群众权利意识提升、矛盾表达渠道更为多元,行政争议数量上升、类型更复杂,群体性风险也有所增加。一些纠纷初期未能及时沟通释疑,容易从具体行政行为争议演变为情绪对立叠加的对抗性冲突,不仅抬高诉讼成本,也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治理效能提出更高要求。临江市人民法院在梳理案件趋势与成因的基础上,将“府院联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制度化安排推动行政争议“止于未诉、化于前端”。 原因:信息壁垒与沟通缺位,导致矛盾累积外溢 实践中,行政争议容易走向诉讼甚至信访,一上源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审批、执法、信用等数据分散不同系统,群众反映问题后“多头跑”“重复问”并不少见;另一上纠纷初期,部分当事人缺少有效的专业引导,行政机关也可能因程序意识不强、释法说理不足而加深误解。再加上部分争议牵涉历史遗留问题、利益调整或多方责任交织,缺少统一协调平台和标准流程时,容易出现“久拖不决、越拖越大”。 影响:从“对抗式解纷”转向“对话式治理”,带动法治效能提升 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临江以行政争议调解指导中心为牵引,探索把法院专业判断、行政机关纠错整改、基层网格治理和行业调解资源纳入同一链条。该中心采取“法官+网格员+老党员+行业调解员”等组合模式,对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形成“有人接、有人办、有人盯”的闭环。依托明确时限,有关事项做到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推动调解落地,推动纠纷从“进法院”转向“先协调”,从“拼输赢”转向“解心结”。 机制运行半年数据显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率达到50%,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定在95%以上,较机制运行前提高18个百分点。通过多层次联席会议与协商,累计协调金额超千万元,既减少诉讼增量,也提升群众对依法行政与司法公信的感受度。 对策:“一个中心”统筹调解,“七项机制”强化刚性约束 在组织架构上,“一个中心”突出源头治理定位,强调把纠纷解决在诉前、把问题解决在实质、把风险控制在早期。在制度安排上,临江以七项机制为支撑,增强联动的可操作性与约束力: 一是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法院与政府专网直连,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等数据实时流转,降低事实查明成本; 二是联合接访机制,实行信访窗口“双号并行”,群众“一次排队”即可实现行政与司法协同受理,降低维权门槛; 三是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法院可提前三天向政府发函提示风险点,双方联合调研并形成调解方案; 四是庭审旁听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直观把握裁判尺度与程序要求,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五是判后答疑机制,对败诉行政机关开展“一对一”释法明理,帮助梳理程序瑕疵与证据短板,推动同类问题源头整改; 六是执行协同机制,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提前审查执行预案,减少衔接不畅造成的反复沟通与执行阻滞; 七是绩效考评机制,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纳入政府年度法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15%,以考核导向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长效驱动。 同时,临江推动流程再造,将“诉前协调+诉中指导+诉后建议”嵌入办案全流程:对新收行政案件先由调解中心“过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已结案件开展“回头看”,针对败诉原因发出司法建议并督促整改,已推动相关单位完善执法卷宗20余份;建立“红黄牌”预警制度,对连续两次被建议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整改的严肃性与闭环管理。 前景:把调解做成“优先选项”,以制度优势巩固治理成效 从目前运行情况看,临江探索的关键在于把“碎片化处置”升级为“系统化治理”,把“个案裁判”延伸到“类案预防”,以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行政争议治理的前瞻性。下一步,随着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考核评价等机制继续磨合,调解的专业能力、网格的触达能力与行政机关的纠错能力有望形成更稳定的合力。一上,行政机关通过常态化旁听、判后答疑和司法建议反馈,能够持续补齐程序短板、规范自由裁量;另一方面,群众通过“一站式”受理与快速响应,更容易在理性沟通中实现权利救济,降低矛盾外溢风险。随着制度持续落地,行政争议增量有望得到遏制,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效能将同步提升。
行政争议能否有效化解——既检验司法公信力——也反映依法行政水平。临江以中心统筹、多机制闭环推进,把矛盾化解从“诉讼终点”前移到“治理起点”,传递出一个明确方向:法治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群众可感可触的公平正义上。把协同联动做实、把程序规范做细、把实质解纷做深,才能让“对话”替代“对抗”,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