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同庭办案

丁建英和覃业辉作为法院、检察院的一把手,一起坐到审判席上审了案子。这个叫高某的人在2025年2月受了别人的指使,为了赚钱给境外的“蛇头”跑腿。他把丁某等四个想去广西打工的人接上了车,一路上还负责给他们讲偷渡的规矩和报酬。这种事先商量好的行动已经构成了组织偷渡罪。 汉寿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把这个案子放在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丁建英亲自担任审判长,覃业辉也来检察院一边负责起诉。这种“两长”同庭办案的做法,正好体现了司法干部要带头干活、走在前面的精神。 高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国(边)境管理法。他在偷渡过程中负责接应、联络和运送人员,这些都是组织活动的关键部分。法院最后完全同意了检察院提出的判一年四个月、罚一万五千元的意见。 这个案子告诉大家,搞偷渡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而且“两长”办案不仅是改革的成果,还能提高大家对法院的信任度。这次处理也是严格按照政策来的,既考虑到了他以前的坏事,也认可了他后来老实认罪的表现。 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了。这意味着不管犯罪分子多狡猾、组织多复杂,法律的大刀都会砍下去。大家以后出入境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共同守护这份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