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身份骗取彩礼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女方返还八成款项

问题——“以结婚为目的的转账”能否在关系破裂后返还,成为本案焦点。

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10月,贵州彭某在青海西宁街头乞讨时与来自宁夏、同为乞讨人员的张某相识。

彭某已离异,张某自称与前夫离婚。

双方随后确立恋爱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同居。

其间,张某提出彩礼需求,彭某于2024年7月分批向张某转账共计11.19万元。

此后双方感情破裂,彭某发现张某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遂以“以结婚为名索要钱款”为由诉至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请求返还11.19万元。

一审酌定返还已付彩礼的80%即89536元。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公开审理后认为其未能举证证明款项属于“共同乞讨所得及保姆费”等性质,认定转账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给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因——纠纷背后折射出三方面现实问题:其一,婚姻信息不对称与核验缺位。

部分当事人在确立同居、谈婚论嫁过程中,对对方婚姻状态缺乏核实手段或忽视必要审慎,导致“以结婚为前提”的财物给付风险上升。

其二,彩礼给付与日常共同生活支出界限模糊。

转账往往混合多次、用途不一,若缺少明确备注、收据或聊天记录佐证,容易在分手或矛盾激化时演变为举证争议。

其三,弱势群体的情感与经济依赖交织。

案情显示双方长期在街头共同生活,经济来源不稳定,情感承诺与现实压力叠加,更易出现对“承诺兑现”的单向期待,从而触发财产纠纷。

影响——此类案件对社会治理与司法实践均具有提示意义。

对个人而言,彩礼或大额转账一旦与婚姻缔结目的紧密绑定,而婚姻无法实现或一方存在婚姻存续等法定障碍,返还争议往往不可避免,且当事人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对社会层面而言,案件反映出婚恋关系中诚信问题仍需强化,特别是在流动性强、社会支持不足的人群中,更需要提升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对司法层面而言,判决强调以证据为中心,对款项性质的认定要回到“真实意思表示”和“给付目的”,以稳定裁判尺度,引导理性婚俗。

对策——多方可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

第一,当事人在谈婚论嫁时应主动核验婚姻状态,涉及同居、登记、彩礼等关键事项要保持审慎,避免在未明确婚姻合法前提下进行大额财物给付。

第二,倡导文明节俭婚俗,减少以“高额彩礼”作为婚姻承诺的替代品,降低情感关系破裂后的财产冲突概率。

第三,在发生财物往来时应保留证据链条,如转账备注用途、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纠纷发生时准确还原资金性质。

第四,相关部门与社会组织可对困难群体加强法律援助与婚恋权益普法,提供咨询与救助渠道,避免因信息闭塞和风险意识不足而陷入纠纷。

前景——随着婚姻家庭领域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围绕彩礼、同居财产与不当得利的裁判规则将进一步细化和统一。

可以预期,司法将更加强调诚信原则与证据规则,对“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在婚姻目的落空时依法予以调整;同时也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实际消耗等因素,兼顾公平与秩序。

更重要的是,通过个案裁判的规则表达,推动社会形成理性婚恋观与法治婚俗观,让婚姻回归情感与责任本质,减少以金钱承诺替代真实关系的风险。

这起看似特殊的个案实则映照出转型期中国社会关系的复杂图景。

当情感承诺与物质利益交织,司法裁判在厘清经济纠纷的同时,更肩负着匡正社会风气的深层使命。

该案终审落槌不仅维护了个案公正,也为如何处理情感关系中的诚信问题提供了法治样本,警示世人真正的婚姻应建立在坦诚与责任之上,而非物质利益的算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