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聊聊离婚后那百来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到底归谁管。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最近就判了个这样的案子,法院说了,一般是把账号给运营者,运营者再按照评估价给对方点补偿。 这事儿挺新鲜,艾某跟段某是2018年结的婚,婚后段某自己实名注册了个账号去直播,后来粉丝涨得飞快,赚了不少钱。到了2024年两口子感情黄了,闹到法院要离婚分家产。这块儿争执挺大,最后法院让评估机构去算,估出来这账号值一百来万。 湘阴法院根据《民法典》里说的,觉得段某名下的这个账号能赚钱有流量,算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因为是结婚以后才注册和运营的,所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分。不过账号一直是段某在管,贴了不少个人色彩,所以判决让账号归段某一个人,给艾某40%的补偿款。艾某不服上诉,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其实苏州那边也有类似的判例。小沈和小李从网上认识结婚,婚前小沈就有个快手号,婚后又注册了同名抖音号。后来这两个号粉丝量都爆了变成主要经济来源。结果俩人闹离婚对这两个账号归属有意见。法官看了看觉得这俩号都是结婚后搞起来的能赚钱算是共同财产。但也知道这玩意儿得靠小沈养着不能断了人气,所以还是把账号判给他个人来养,给小李点补偿款。 从这两个案子看出来了个理儿:只要自媒体账号有商业价值、能变现了,不管是一块儿经营还是一个人干的,离婚时都能当成财产分一分。不过经济价值看的是人的本事和市场行情,现在还没有统一标准。双方可以自己商量个价儿或者找专业机构评估一下。因为这账号跟人贴得太紧不能随便切分变成普通财产那样去分。所以处理这类虚拟财产纠纷时通常是把账号判给注册运营人让他掏钱赔给对方另一半的方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2026年01月27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