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运行承压、市场预期需要进一步稳定的背景下,涉企执法司法是否规范,直接关系企业成本负担、投资决策与公平竞争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释放出以法治手段纠偏治乱、以制度机制稳定预期的明确信号。
问题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个别执法行为还伴随违规异地执法、以罚代管、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导致企业面临合规成本上升、经营预期不稳,甚至出现“同案不同罚”“轻微违法重处罚”等过罚失当情况。
发布会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去年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项,强调对影响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症结坚决纠治。
原因方面,上述问题既有基层治理压力和执法资源不足导致的“以罚促管”倾向,也与部分领域监管规则边界不清、裁量基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有关;同时,个别地方在财政压力、考核导向等因素作用下,容易诱发执法目的偏离公共利益、出现“逐利式”行为。
司法层面,立案、管辖、审判、执行等环节若存在不规范现象,也会叠加企业维权成本,影响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信心。
影响方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也是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支撑。
执法随意、处罚失衡会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挤压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公平竞争;而司法环节的高效、公正、可预期,有助于稳定合同履行预期与产权保护预期,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顺畅流动。
最高法披露的数据表明,通过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同时,执结涉企执行案件366.55万件,执行到位12300亿元,体现出以执行兑现权利、以裁判稳定预期的治理导向。
对策方面,最高法提出多项制度化路径:一是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与执法监督,围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力,并通过发布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等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促进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二是坚持规范文明司法,注重在依法审理基础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让企业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靠前、更高效,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
四是精准适用失信惩戒,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既维护执行权威,也避免“一惩了之”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
发布会上披露的案例亦体现出上述导向。
在涉行政允诺补偿案件中,最高法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允诺补偿争议时,判令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依法保护企业权益。
又如某木器公司因厂房所在区域调整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被责令停业关闭,长期维权未果。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充分梳理事实与争议焦点基础上推动双方达成协议,明确分期支付补偿款4546万元,推动行政补偿争议实质性化解。
执行领域中,北京西城法院在某建设集团合同纠纷执行案中,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履行期限并暂缓纳入失信名单,保障在建工程与招投标项目正常运转,最终促成债务分期清偿并执行完毕,体现了审慎、精准、比例原则的执行理念。
前景方面,专项行动的关键在于从“纠偏个案”走向“制度固化”。
一方面,要推动行政裁量基准更加细化统一,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信息公开等机制,压缩随意执法空间;另一方面,要完善涉企案件立审执衔接机制,持续清理久拖未结案件,提升司法效率与可预期性。
最高法介绍,各级法院已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环节加强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审结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26件。
随着典型案例规则效应的扩散、信用修复机制的完善以及多元解纷渠道的畅通,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望进一步夯实,企业经营预期也将更趋稳定。
从纠正个案到完善制度,司法机关正在法治化轨道上重塑政企互动新生态。
当800万补偿款判决与4546万调解协议相继落地,彰显的不仅是权利救济的司法担当,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层变革。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平衡监管力度与企业活力,仍需执法司法协同给出更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