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早春降雪叠加节庆活动,容易带来道路湿滑、出行不便等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基层群众对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需求持续上升,尤其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诈骗防范等领域,仍存在“知法不足、用法不熟”的现实短板。
如何在突发天气与高频社会治理议题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是基层司法机关服务民生的重要考题。
(原因)一方面,元宵节前后人流车流集中,社火等民俗活动对场地秩序与通行条件要求更高,降雪易放大安全风险;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迭代快、迷惑性强,未成年人保护场景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协同,群众在面对具体纠纷或风险时,往往缺少可操作的法律指引。
基层法院既承担审判职能,也肩负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宣传的责任,需要将司法资源更多投向“预防在先、服务下沉”。
(影响)在县委政法委号召下,安泽县人民法院组织27名干警于3月2日前往主要路段和文体广场开展清扫积雪、铲冰除障等义务劳动,推动重点区域恢复通畅,为群众出行和节庆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3月4日,该院又组织干警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结合案例释法说理、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重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常识。
上述举措将“司法为民”从庭审现场延伸到街巷社区,既提升了公共安全的即时保障能力,也在风险防控层面前移了法治关口,有助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策)从实践看,基层法院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应当更加注重“应急服务+常态治理”相结合:其一,建立与社区、网格、学校的联动机制,将扫雪除冰、交通疏导等便民服务纳入节假日和极端天气的协同预案,提升快速响应效率;其二,普法宣传由“广覆盖”向“精准化”升级,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周边安全、网络支付与个人信息保护等高频场景推出清单式指引,推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其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加强以案释法与风险提示,推动形成“事前提醒—事中拦截—事后救济”的闭环;其四,完善志愿服务与审判执行业务的衔接,针对普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成司法建议或治理提示,反哺社会治理。
(前景)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法院参与志愿服务的空间将更广、要求也更高。
把雷锋精神落实到日常司法服务中,关键在于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坐标:既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守护平安,也在平时持续做深做细普法宣传、纠纷预防与多元解纷。
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为民服务安排,基层法院有望在促进社会诚信、提升公共安全韧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等方面发挥更显著作用。
雷锋精神的核心是爱人民、爱社会、爱祖国的深厚情感,以及无私奉献、甘于平凡的崇高品质。
安泽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精神的当代价值,他们在清扫积雪的寒风中、在普法宣传的人群中,展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这种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的精神品质,不仅温暖了群众,也为全社会树立了良好榜样。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深化志愿服务工作,让雷锋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绽放出更加灿烂的时代光芒,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