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广东人都重视殡葬,因为这事不光是个仪式,更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社会风气的一次大考。为了让大家过个平安文明的日子,咱们得把那套陈规陋习给彻底扔了,提倡大家搞文明、节俭、环保的绿色殡葬。这不,《殡葬管理条例》早把规矩立好了:地里、林里、公园里,还有水库旁边、铁路公路两边都不准再建坟了,现有的那些除非是国家级的宝贝,否则就得赶紧迁走或者深埋,别留个小土包出来。骨灰盒也只能放在专门的公墓或者公益性墓地里头,谁都不能私自买卖或者转让。 办丧事的时候也不能乱占马路广场搭灵棚,别搞得满地狼藉还影响别人的日子。封建迷信的玩意儿也别瞎烧,烧了也起不到啥作用。最要紧的是,谁家想在地里随意挖坑造坟可不行,《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粤民福[2007]42号)专门发了通知来管这事:非法占地的直接找土地部门处理,破坏林地的找林业部门算账。 要是公职人员带头犯错那性质更严重了,不光是罚款那么简单,还得让纪检监察部门来追究纪律责任。大家以后都把这些规定牢牢记在心里吧。咱们编辑曾昭华对内容做了美化处理,李宇峰负责一审把关,罗倩婷进行二审校对,郭理晓作了最后的三审确认,总编辑陈小勇把这权威的声音传播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