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施工方擅自把工程量缩水,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索赔。首先,建设单位可以先跟施工方协商一下,给他们发个书面通知,要求他们改正或者补足工程量。如果协商没成,建设单位就可以依据法律直接给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在索赔金额的计算方面,建设单位可以把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费这些已经完成的部分费用算进去,还有因为返工、窝工导致的现场管理费和机械停滞费也应该算进去。如果因为工程逾期竣工了,还可以要求施工方赔偿违约金或租金损失。此外,第三方检测、鉴定和公证费用也可以算在索赔金额里。为了确保证据链完整,建设单位可以把签证单、影像资料、发票和往来邮件这些作为证据给法院提供。 当验收不合格时,工程可以有几种处理方式。如果是外观上有一些轻微问题,比如麻面或者蜂窝这种情况,处理一下就可以满足使用功能了。如果承重墙或者梁出现了裂缝这样的问题,就可以通过碳纤维布或者粘钢加固来恢复承载力。如果地基位移超限或者主体钢筋露筋严重这种严重问题出现了,那就只能拆除重来。不过在处理之前还要看一下情况有没有超过限制使用或者报废的红线。如果是结构安全系数低于规范限值的话就需要限制使用或报废;修复成本占新建成本70%以上也需要考虑限制使用或报废;如果是法定检测机构出具危房报告的话也需要限制使用或报废。 但是有时候缺陷不是那么严重的时候,并不是非得全部都要处理掉。比如放线偏差只要不超过规范允许值的一半,并且不影响后续安装的话就可以不用处理;混凝土表面微裂只要小于0.2毫米也可以被后续抹灰覆盖掉;原设计单位出具核算报告确认仍然满足安全储备的话也可以不用处理。《民法典》实施后对违约方要求更高了一些,违约方不仅要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还要承担守约方支出的维权费用。也就是说施工方如果擅自减量的话不仅要补足工程款还有可能被判承担双倍乃至三倍的违约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