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92%,实现了基本普及。
然而,在出生人口结构变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学前教育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工作,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
长期以来,各地在学前儿童信息采集、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有的地方学籍建立标准不统一,有的出现重复建立或空挂学籍现象,有的学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科学性,也不利于保护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
建立全国统一的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对学籍管理的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学籍建立方面,学前儿童初次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后,幼儿园应凭其有效身份证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在2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
办法明确禁止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防止重复建立或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在学籍变动管理方面,办法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学前儿童转园时,原幼儿园应及时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接收幼儿园应及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确保学籍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学前儿童升入小学时,升入学校应按招生政策和实际报到情况,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调取相关学籍档案,并做好档案内容的补充与更新工作。
这一制度设计形成了具有延续性和可追溯性的"教育身份证",既保障了儿童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也为升学后的教育管理提供了便利。
办法要求幼儿园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核准学前儿童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确保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人籍一致。
这一要求体现了对学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为教育管理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是办法的重要内容。
办法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和规则,严防学籍数据泄露。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外,任何学前儿童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
向外提供的学籍信息应依法依规进行脱敏或匿名化处理。
办法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学前儿童学籍信息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孙蔷蔷认为,办法提出的各项举措既尊重个体发展的连续性,又能提升教育行政管理效率。
对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安全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数据使用,体现了"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为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精心筑起了一道防护屏障。
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有充足的学位与优质的保教,更离不开规范透明、可核验的治理体系。
以学籍管理为抓手,把“儿童是谁、在哪儿、受了怎样的教育”记录清楚、保护好、用得规范,既是对儿童权益的制度承诺,也是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基础。
让数据更真实、流程更严密、安全更可控,才能让每一名儿童在公平、安心的环境中迈好成长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