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璁:让改革创新有了底气,也让科技和产业融合得更快

2025年07月21日这一天,张璁在人民日报上写了篇文章,把中国在改革和法治上的关系说透了。文章提到,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把改革和法治比喻成鸟的翅膀和车轮,这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往前走。 要想把改革这块“试验田”耕好,就得给它拴上“稳定器”。这里说的“稳定器”,指的是立法。把成功的经验给固化下来,形成能复制的制度,这本身就是改革和法治统一的体现。 2018年那会儿,浙江嘉兴搞了个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创新,就是为了少去打扰企业经营。这个法子管用了六年多后,2023年变成了正式的地方法规。这种做法把在实践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经验给提升为了法律条文。 就在今年4月,司法部把全国首个赋码为“001”号的商事调解组织给放到了上海。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成了全国首家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组织。上海人胆子大,不光设了这个机构,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这一步走得挺关键,是在探索既有中国特色又能跟国际接轨的制度规则。 早在2023年修改立法法的时候,就把体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成果的浦东新区法规给确认下来了。这就意味着地方立法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对于那些国家还没立法的新情况新问题,地方可以通过立法去积累经验。 这种敢于尝试的精神跟上海用好浦东新区地方立法权分不开。浦东新区的地方立法权给了上海很大的自主权,能保障改革深一步、再深一步地推进。就像嘉兴那样降低对企业的影响,或者给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设置“红绿灯”,这些都是需要法律法规来撑腰的。 有的地区为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通过地方立法给出了空间和保障。这种做法让改革创新有了底气,也让科技和产业融合得更快。先行先试经过依法授权后,就能更有穿透力地排除干扰、打破壁垒。 当然,立法不光是要做加法,有时候还得做减法。对那些不适应改革的老规定,能改的改、该废的废。这样做能防止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去绊改革的后腿。 2025年07月21日的这篇文章就是把这个道理给讲明白了。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立法的时候,既要落实上位法的规定,又要突出本地特色。只要牢牢把握好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让改革发展一直走在法治轨道上,才能保证制定出来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这篇文章刊登在2025年07月21日的人民日报上,全文大约一千字左右。作者张璁提到了上海市、嘉兴市、司法部、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国等信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