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未获批仍返乡奔丧遭解雇 北京三中院:企业行使管理权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问题核心:制度与人情的冲突 2023年8月,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兄长病危申请15天无薪事假被拒,返乡处理丧事期间被单位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企业称丧假仅限直系亲属,且岗位缺人影响运营。该事件反映了劳动管理中制度与人文关怀的矛盾。 二、司法审查:权责边界的考量 法院从三个上审理此案:一是养老机构虽需人员稳定,但非24小时生产型企业;二是企业未能证明5天缺勤造成实际损失;三是未尝试调班等替代方案。判决指出,“血亲奔丧属基本人伦,不应要求劳动者以工作为先”,将公序良俗纳入用工管理合理性审查。 三、法理突破:劳动权益保障的进步 本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作出限制性解释,强调解雇须符合比例原则。法官援引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体现司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2023年全国劳动争议中解雇纠纷占比34%,本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四、管理启示:构建更合理的劳动关系 涉事企业存在审批缺乏应急机制、沟通方式生硬、处罚未留申诉空间等问题。专家建议服务业建立分级请假制度,对直系及主要旁系亲属丧葬给予3-7天弹性假期。目前北京已有32%的企业在2024年修订事假条款,增加特殊情况人性化处理内容。 五、制度前瞻:劳动标准改革提速 “十五五”规划提出完善劳动标准体系的要求。《劳动合同法》修订或细化“正当理由解雇”情形,人社部正研究制定《特殊情形休假指引》。本案判决弥补了现行法律中亲属范围规定的不足,为立法完善提供了实践参考。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本案为用工管理权划定了边界,也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它警示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能违背人伦,经营压力不能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平衡用工权与劳动者权益,才能构建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劳动关系,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