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周程:以公益诉讼守护民生安全 用法治实践传递司法温度

问题——基层治理中,公共安全隐患、法治意识薄弱与校园治理精细化不足相互交织。

一方面,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外立面等“看不见的风险”易被忽视,一旦发生坠落等事故,往往牵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治理底线;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停留在“事后维权”,对公共利益保护、行政机关职责边界等认识不够清晰;在校园治理层面,安全管理与学生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把握不当,容易引发家校矛盾,影响教育秩序与社会预期。

原因——从现实情况看,风险治理存在“发现难、协同难、长效难”。

一些安全隐患具有隐蔽性和累积性,单靠日常巡查难以及时识别;多部门职责交叉、信息分散,导致问题处置需要较高的统筹协调能力;同时,部分学校、社区对法治力量嵌入治理的理解仍偏“形式化”,将法治副校长、普法活动当作阶段性任务,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制度完善、风险预防、矛盾化解中的专业作用。

影响——当公共风险缺乏前端治理,社会成本会在事故发生后急剧放大;当法治传播停留在口号层面,群众对依法治理的信心与参与度难以提升;当校园治理缺少规范化指引,家校之间的误解易被情绪放大,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反过来看,一旦把公益诉讼、普法宣传与制度建设形成闭环,就能将“个案解决”转化为“类案治理”,把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对策——以法治方式推动公共利益保护,把“办一案”与“治一片”贯通起来。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周程在履职中强调,检察职能不仅服务个案办理,更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以外立面安全隐患整治为例,检察机关接到群众反映后,迅速开展专项调研,发现多个小区存在高层住宅外立面风险,隐患可能波及行人车辆。

针对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检察机关依法立案、组织磋商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镇街及时排险、主管部门统筹排查整改、相关资金保障加快落实,形成“发现—督促—整改—复盘”的治理链条。

更具制度意义的是,在推动隐患处置的同时,当地探索引入房屋安全保险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及外墙购买安全综合保险,强化风险分担与事后救济,增强治理韧性。

普法层面,则以更贴近基层的表达方式提升传播效果。

周程组织青年检察官成立普法宣讲团,面向学校、社区、机关单位等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把规则讲清楚、把边界讲明白,使群众在具体场景中理解“权利如何实现、义务如何履行、风险如何预防”。

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也是收集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渠道。

在持续的面对面交流中,既讲法理,也听诉求,将普法与矛盾预防、纠纷化解、风险提示结合起来,提升基层治理的可预期性。

在校园法治建设方面,周程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推动学校治理从“经验管理”走向“制度管理”。

她在履职中注意到,个别学校对法治副校长的定位仍停留在“来校授课的外部力量”,未能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校、学生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完善安全制度等方面的专业作用。

针对家长与学校在安全检查方式上的分歧,她从“必要性”与“适当性”两端入手:一方面肯定校园安全管理的正当目标,另一方面强调检查应当尊重学生隐私、兼顾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通过制定更细化的规范管理办法,明确流程、范围与保护要求,减少随意性与误解空间,促进家校沟通回归理性与规则。

前景——随着城市更新推进、校园治理需求提升以及群众对安全与公平的期待不断提高,基层法治供给将更强调系统性与可持续。

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仍有广阔空间,关键在于强化类案治理、完善协同机制,推动行政监管更早介入、更加精准。

普法工作也需要从“活动式”向“常态化、场景化”升级,借助基层网格、校园平台与社区服务体系,把法治理念融入日常治理。

校园法治建设则应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与工作流程,推动学校在安全管理、学生保护、矛盾调处等方面形成可操作的制度体系。

基层党代表在其中既是政策落地的推动者,也是群众诉求的“传声筒”,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参与者。

周程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基层党代表的使命担当。

她不是高高在上的决策者,而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者。

无论是在公益诉讼中守护"头顶安全",还是在普法宣传中让法律"活"起来,抑或在校园法治建设中兼顾安全与隐私,周程都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创新的工作方式和真挚的人文关怀,将党代表的身份转化为守护美好生活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