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检察院破获一起贩毒“中间商”案

徐某某在法庭上坦言,自己曾有过吸毒史,只因朋友贺某提出要买“冰”,他便动了心。碍于朋友情分且被200元的好处费打动,徐某某决定冒险一试。他利用网络联系了过去的上线,做起了贩毒“中间商”,通过“丢零包”的方式交付毒品。2025年6月,徐某某两次给贺某发货,共计1.74克冰毒。然而这种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交易方式早已被警方掌握。6月27日,当徐某某藏匿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虽然徐某某没有直接经手毒品货源,但他以牟利为目的居间介绍买卖,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该案件的审查由检察官李彦牵头进行。在审核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后,检察官蒋钦全和许莎认定了徐某某的犯罪事实。胡为嘉作为校对人员参与了文稿的制作。这起案件的信息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这起案件给公众敲响了警钟:切勿因所谓的“小忙”或“赚点介绍费”就放松警惕,触碰法律红线就是犯罪。禁毒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若发现涉毒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