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别再提“物业管理”了

2003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这次打算把名字改成《物业服务条例》,因为住建部工作人员3月9日给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回了电话,明确说要动手修改。这一字之差,其实是在提醒物业行业,要回到服务业主的本来面目。 3月7日,樊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上提了个建议,希望以后官方文件里统一用“物业服务”,别再提“物业管理”了。长期以来,有些小区物业总爱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把业主当成被管的对象,这就导致停车难、收费乱、维权难这些事总让人头疼。樊芸举了个例子说,有些业主想把车开回自己家小区都开不进去,回家停车本来就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说到底,这事儿闹得大家心里不痛快,是因为角色错位了。业主花钱买的是服务,结果反倒是物业说了算。现在的物业纠纷这么多,关键就在于这个定位没搞对。这次改名字不光是换了个叫法,更是要把服务者的身份写进法条里。物业公司得明白,“管理”是居高临下的我给你定规矩;“服务”是平视的你有需求我来响应。 物业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核心竞争力就是服务质量。咱们得细化服务标准,比如物业费收了多少要透明公开、公共收益要让全体业主都能享受、出了问题能迅速响应还能监督投诉。说到底还是得保障业主权益,不能以“方便管理”的名义侵犯业主的通行权、知情权或者监督权。 业主也得有底气说“不”,如果服务达不到要求该整改就整改,不合格的物业可以解聘让他们出局。咱们过日子图的就是个舒心舒服,住得好不好关乎幸福感。这一次从“管理”变到“服务”,就是要回归常识和本位。希望这次能借着这个机会,让物业行业真的来一场革新——把服务理念深植到行业基因里,用契约精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