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警方重拳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 两起案件查获122箱违禁品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安全风险容易集中暴露的时期;宿迁市泗阳县公安局近日执法巡查中发现并查处两起较为严重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反映出当前市场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据了解,2月9日查处的第一起案件涉及苗某。苗某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90余箱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民用住宅内。更严重的是,涉案产品未经质量检验,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也明显不符合有关标准。苗某还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兜售,将安全风险扩散至更大范围。该行为不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威胁。 随后,泗阳县公安局在日常巡查中又发现第二起违法案件。孙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在公共场所摆摊零售烟花爆竹,被当场查获非法产品32箱。这类街头零售看似规模不大,但同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均受法律严格监管。国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许可,并按照规定条件储存、销售。相关制度设置,源于过往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个别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无证经营、违规储存,不仅触犯法律,也把公共安全置于风险之中。 从原因看,非法经营屡禁不止,一上与春节期间需求旺盛、利润驱动有关;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监管覆盖面、巡查频次各上仍有提升空间。此外,部分消费者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风险认识不足,也在客观上给违法行为留下了市场。 泗阳县公安局及时查处,避免了隐患继续扩大。目前,涉案120余箱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表示,将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

安全是底线,也是民生。两起案件虽被及时查处,但也提醒高危物品管理必须常抓不懈、责任到位。只有在依法严管与社会共治中形成合力,把隐患压在源头、把风险控在前端,才能更好守护群众安宁,保障城市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