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岁末年初的时候,安徽省金寨县吴家店镇这里落满了雪。金寨县法院的法官们,专程把法庭给“搬”到了孙某家门口。这回他们是为了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好让孙某能在家门口受审。案情并不复杂,孙某之前喝了酒还开着没牌照的摩托车,结果出了事把自己和老婆都弄伤了。经过检验,血液里酒精超标,交警认定他得负全责。其实案子本身很简单,证据也挺充分,法官们一开始也以为就是简单处理一下。 不过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发现,孙某因为这一摔腿骨折了,行动特别不方便。要让他去几十公里外的县法院打官司,那是非常困难的事。要是直接把人给传唤过去,对伤者来说就是二次折腾,也会影响他恢复。面对这种情况,金寨县法院没墨守成规,直接启动了巡回审判的程序。法官带着书记员、法警还有设备,开车在弯弯曲曲的湿滑山路上跑了两个多小时,这才把法庭给搭在了孙某家门前。 这事儿处理得挺细致。国徽高高挂起,桌椅都摆好了。虽然场地有点简陋,但程序还是挺规范的。法官先和他妻子谈了谈情况,接着检查证据、辩论等环节一个不落。最后法院认定孙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他认罪态度好、本人也受伤了,就当庭判了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两个月,还罚了两千块钱。这个判决既坚持了法律的刚性,又照顾到了情理和康复的需要。 这审判一结束,法官们也没急着走。他们利用这个机会给老百姓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讲解了什么是危险驾驶罪、有什么后果。特别强调了“开车不喝酒”的重要性。现场还给大家答疑解惑、发资料。这次深入基层的做法打破了法庭的物理边界,让司法服务真正跟着群众走。 这种做法其实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延续和发展。它把普法宣传融入到了司法过程中去。在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这种深入田间地头的做法就像播撒法治种子一样好。有助于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给社会和谐打下了坚实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