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长江流域面临多重压力:工业集聚导致污染负荷上升,岸线开发挤占生态空间,部分支流劣Ⅴ类水体反复出现,磷污染风险突出,尾矿库、化工园区等环境安全隐患叠加。“长江病了”的说法,反映出流域治理长期存的结构性矛盾:发展方式偏重、环境容量透支、监管碎片化与跨区域协同不足并存,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因此受到冲击。 原因:转折性变化的出现,关键在于治理理念与治理体系同步调整。一上,顶层设计把生态修复放更突出的位置,强调共抓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明确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为主线;另一上,治理从“点状治污”转向“流域统筹”,以磷矿、磷化工、磷石膏库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为抓手,叠加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劣Ⅴ类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污染源结构性减排。同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立,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形成更清晰的空间约束与准入边界;督察机制贯通流域与省域,压实地方责任,推动纠治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自然保护地监督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同步推进,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治理能力层面,水生态监测评估持续完善,逐步摸清水生态“家底”,并通过“一河一策一图”等应急体系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的预案化、清单化水平。 影响:数据表明,治理成效正从“水质改善”延伸到“生态回暖”。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较2015年明显提高,长江干流水质连续6年稳定达到II类,说明干流稳定性增强,治理成果更可持续。总磷和氨氮浓度改善幅度较大,显示针对磷污染与面源污染的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更重要的是,水生生物恢复成为检验生态向好的关键指标:2021年至2024年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较禁渔前增加,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种群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表明栖息地条件、食物链结构和水域生态功能正在修复。同时,生态改善并未以牺牲发展为代价。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实现跃升,占全国比重继续提高,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体现出高水平保护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绿色转型的综合效益逐步显现。 对策:从实践看,长江治理的“组合拳”兼具政策指向性与可操作性。其一,继续坚持源头减排与结构调整并重,紧盯磷化工、矿山、园区等重点领域,推动清洁生产与循环利用,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质量,避免“建而不用、用而不严”。其二,完善分区管控与准入管理,强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刚性约束,推动产业布局、项目审批与环境容量、生态红线相匹配,把更多工作前移,从“事后治理”转向“事前预防”。其三,保持督察执法力度与制度化常态化并行,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控,补齐“上下游、左右岸”利益不一致带来的治理短板。其四,提升水生态监测评估能力,把生物多样性、栖息地质量、生态流量等纳入更系统的评价框架,推动治理目标从“水质达标”向“生态健康”升级。其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尾矿库治理、化学品全链条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生态环境风险的底线。 前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已进入从“见效”走向“标本兼治”的关键阶段。下一步,随着禁渔政策持续推进、岸线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扩面增效、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速,长江流域水生态恢复有望延续向好势头。同时也要看到,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极端天气增多带来的水质波动风险上升,部分地区产业转型压力仍在,决定了治理必须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只有把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作为核心目标,持续推动制度、科技与市场手段协同发力,才能巩固来之不易的改善成果,并将其转化为更广泛、更可持续的发展优势。
长江经济带十年来的生态环保成就,为大江大河保护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成绩的取得,既来自科学的治理策略和较为完善的制度安排,也来自对绿色发展理念的持续落实。当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仍需接续发力,但已有成效表明,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方向不动摇,就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长江的复苏,正在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