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点30分才上班,可他们非得让大家8点到岗来集体晨读。

前不久在成都武侯区,有个公司的安排有点让员工不爽。8点30分才上班,可他们非得让大家8点到岗来集体晨读。说是创始人特爱读书,每天早读的内容都是管理经营知识,公司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不过,员工都愿意这么干嘛?其实不全是。咱们都知道,《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超过的部分得按工资150%支付加班费。既然是早上多出来的半小时,那就要看是不是在法定时间内。如果不是自愿且有偿的,那就是占用了员工的私人时间。 有律师说得很直白:“请支付加班费。”如果只是因为创始人爱读书,“早读”就成了硬性规定,这管理逻辑就有问题了。公司再怎么强调企业文化和领导话语权,也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员工权益之上。所谓员工“都很乐意”,往往就是因为就业压力大,只能被动接受。 私人时间对大家很重要。多睡半小时、送孩子上学这些事儿都得靠它。领导可能觉得自己营造了好氛围,或者是心安理得地把员工的时间当成培训来用。不管哪种情况,其实都是透支信任。新闻里有求职者看到这个规定就直接放弃应聘了。 企业想长远发展,靠的是守法经营和尊重员工。靠压榨或者灌“热鸡汤”是长久不了的。那些不懂得这一点的企业,才最该好好补上这一课。想爆料的话就下齐鲁壹点APP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齐鲁壹点吧!全省800位记者都在等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