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查处恶性竞争乱象 公布十大典型案件

问题—— 当前部分行业需求波动、同质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拼低价、拼噱头、拼流量”现象较为突出;一些经营主体通过侵权假冒、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价格欺诈、直播带货不当推广、平台违规交易等方式争夺市场,甚至以垄断协议抬高关键原料药价格,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此次公布的十大重大案件覆盖传统制造、医药、消费电子、线缆电缆、连锁零售与互联网营销等多个环节,显示“内卷式”竞争正在从单一价格战,向“低质化、违规化、隐蔽化、技术化”蔓延。 原因—— 一是部分领域供需结构阶段性失衡,产能扩张与有效需求错配,容易诱发企业以低价抢占份额。二是产品同质化程度高、技术壁垒不足,使竞争从“比创新”转向“比成本、比套路”。三是流量驱动的营销生态强化短期导向,个别商家通过夸大宣传、刷单炒信、虚构人设等方式制造“繁荣”假象。四是部分环节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如认证合规意识薄弱、供应链质量管控缺位、跨区域制假售假网络隐蔽运行等,导致违法成本与收益不匹配。五是市场秩序维护需要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协同不足时,违法行为更容易扩散、复制。 影响—— 从产业层面看,低质低价与侵权假冒挤压正规企业利润空间,削弱研发投入与品牌建设动力,长期不利于产业升级;垄断协议扭曲资源配置、抬高下游成本,损害公共利益与行业健康运行。从消费层面看,强制性产品认证缺失、虚假标注电池容量等行为触碰安全底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电力电缆不达标还可能带来更广泛的质量安全隐患。从市场层面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直播违规营销破坏公平竞争,抬高交易与信任成本,最终损害市场预期与社会信用。 对策—— 围绕“内卷式”竞争治理,监管部门发出更清晰、更系统的信号。 其一,突出“严”的基调,强化执法震慑。对侵权假冒、质量违法、垄断协议等行为保持高压,通过高额罚没、资质处置、全链条打击等方式提高违法成本。以“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为例,组织全国性、跨区域集中执法,打掉体系化制售假网络,遏制以侵权假冒实现低价恶性竞争的路径,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竞争生态。 其二,贯穿“准”的要求,实施靶向治理。针对不同业态、不同链条的“内卷”表现精准出击。在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中,企业在未取得涉及的型号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情况下委托生产销售,并在明知电芯容量衰减时仍虚假标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直指“低质”扰乱公平竞争的痛点,明确以质量合规守住市场底线。 其三,注重“治”的协同,推动系统施策与规则完善。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中,涉案企业被合计罚没3.62亿元,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体现反垄断执法从“罚企业”向“压责任”延伸,有助于增强制度约束与合规激励。 其四,发挥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结构性引导作用,支持企业以市场化并购重组缓解同质化竞争。对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依法无条件批准,传递支持优势互补、技术进步和创新协同的政策导向。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强汽车、光伏、锂电池等重点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支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效率、优化产能布局。2025年已审结相关领域案件129起,体现出在守住竞争边界的同时,鼓励依法合规的资源整合与产业升级。 其五,聚焦平台与营销新场景,治理“流量内卷”。对直播平台不当推广营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查处;对利用新技术虚构身份进行虚假宣传并伴随刷单炒信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推动线上线下规则一致、监管尺度统一,压缩以“造假式营销”换取交易的空间。 前景—— 从趋势看,治理“内卷式”竞争将更多转向“执法+规则+协同”的综合治理:一上,通过重大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震慑,推动企业把合规作为经营底线;另一方面,促进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动,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创新竞赛。同时,随着并购重组与产能优化更趋规范,资源将向技术、品牌、质量控制能力更强的企业集聚,市场出清与结构升级有望加快。对企业而言,只有把竞争力建立在技术进步、质量可靠和诚信经营之上,才能在更严格、更透明的市场环境中获得长期空间。

市场监管的目的不在于“为罚而罚”,而在于推动市场回到良性竞争轨道;此次十大典型案例的公布,既说明了监管部门维护公平竞争的态度和力度,也为各类市场主体明确了行为边界。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唯有摒弃短视的“内卷”思维,坚持以创新驱动和合规经营为基础,企业才能在竞争加剧的环境中赢得更可持续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