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三方主体的信托纠纷案近日取得司法实践新突破。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特32号裁定书显示,法院驳回粤财信托公司关于分割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认定尽管涉案三方通过两两签约形成"三角合同"关系,但基于交易整体性和仲裁条款的一致性,应视为存在共同的仲裁意愿。
结构化交易通过制度安排连接多方利益,其争议解决机制也应覆盖交易整体。上海金融法院的裁判表明,在关联合同围绕同一核心交易且选择同一仲裁机构的情况下,应从体系角度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避免形式化处理损害仲裁功能。这对市场既是指导也是提醒:在交易初期就明确、统一地设计争议解决条款,比事后争论约束范围更具确定性和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