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梯度培育办法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范围夯实专精特新发展底座

我国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当前,我国已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形成超过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60余万家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基础梯队。但现有培育体系仍存在覆盖不足、标准较为单一等短板,难以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技术转化的重要环节,其创新潜力仍有待更释放。此次政策修订,重点在于建立更科学、更可持续的培育机制。新规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确纳入基础梯队,并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基础双支撑”。在标准设置上,一上针对外向型企业增加国际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另一方面对营收、研发投入等量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引入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体系,推动认定导向从“重规模”转向“重质量”。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还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整合产业链供应链数据、股权投资记录、知识产权台账等多维信息,构建企业成长性动态评估模型。在浙江、广东等试点地区,该机制已发掘出237家具备“隐形冠军”潜质的中小企业。在过程管理上推行的“双随机”审核,借助智能派单系统将评审任务随机分配给专家库成员,提高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政策协同效应也在加快显现。各级主管部门将统筹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资源,面向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提供差异化支持。北京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正在制定配套的“创新服务包”,涵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保险补偿等12项专项政策。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监测显示,这类精准服务可使企业研发效率提升30%以上。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政策调整具有较强前瞻性。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专家表示:“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培育主航道,补上了创新链条中的关键一环,也为培育更多‘单打冠军’打下基础。”据测算,新规全面实施后,优质中小企业梯队规模有望在现有基础上扩大20%,到2027年预计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1.2万亿元。

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直接关系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进程。新修订的办法通过扩大培育对象、优化认定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更强化了政策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成长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办法持续落地,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望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