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一位原民政干部把养老服务领域的资金给侵吞了,数目还不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这个案子,挺受大家关注的。王津东这人是原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副局长,他在2015年到2023年这八年里头,利用分管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的便利条件,自己设了个公司干坏事。 他在负责养老服务项目的时候,把交易环节搞得很复杂,还签了一堆假协议,谎报业务量来骗钱。这些手段挺隐蔽的,总共侵吞了1257万元公款。特别让人愤怒的是,这钱里头有300万元本来是用来给社区养老助餐点发补贴的,是为了让困难老人吃上饭的。结果这笔钱差点就被他装进了自己腰包。 幸好有106万元没骗成。王津东这么干,完全违背了当官为民的初衷,性质特别恶劣。2023年4月,江宁区监察委员会把他留置了。同年11月,江宁区人民法院判他贪污罪,罚他坐十一年牢还要赔钱。他不服气还上诉了。2024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判决生效了。国家对于这种坑老百姓的行为是一点都不能容忍的。随着咱们国家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政府在养老上投的钱也越来越多。这些钱怎么花、分给谁、怎么用监管起来就比较难了。因为钱要经过好多部门流转好几级财政。 这种长链条的管理方式容易出问题。有些人胆子大就利用审批权、资金分配权去搞腐败。他们把涉老的专项资金给截留、挪用了去填自己的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老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养老服务的质量。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有几个地方要注意: 第一得优化涉老资金的监管机制; 第二是跨部门之间要协调好; 第三就是那些新兴的养老项目监管得跟上。 比如王津东就干涉过信息化项目的招标活动。 老年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晚年生活;涉老资金是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钱袋子。王津东被依法查处这事给咱们提了个醒:小腐败也可能变成大祸害。直接伤害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咱们必须把监督贯穿到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不仅要靠制度约束、技术手段防止腐败;还要靠严格执法保持威慑;还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干部不想腐。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分钱都用到该用的地方去守护好“老有所养”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