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孙李”的遗嘱笔误

就在2022年的5月,刘雅这位奉贤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经手了一起继承官司,这里面有一个事儿特别有意思,是关于一份遗嘱笔误的。这事儿还得从被继承人张先生说起,他这一过世,留下的财产本该由两个姐姐平分,结果他的大姐把儿子李炯叫来清理遗物,没想到在一个普通抽屉里翻出了一张纸条。这张纸条是张先生自己写的,上面列了很多东西,像奉贤区的房子、银行存款两百来万、十几支股票啥的,都写着要给“大外孙李烔”。这下可好了,原告李炯就跳出来说,“大外孙李烔”其实就是我李炯。他觉得自己跟这个外甥的关系对得上,平时也习惯这么叫。不过被告也就是张先生的二姐可不这么想,她指出了好几点问题:这纸条随便塞在抽屉里,不太像是严肃的安排;称呼错了,明明是外甥写成了外孙,名字还多了个火字旁;还有日期写得也不太规范。 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没有被这些表面的问题给卡住,而是想弄清楚张先生到底想干嘛。法官们查了一圈发现几个关键点:张先生和他二姐本来关系就不好,平时没怎么来往过;上海话里“外甥”和“外孙”听着都差不多;而且除了李炯之外,家里再没有名字带“炯”或者“烔”的亲戚了;最后那个日期跟房产证上的日期是对得上的。 综合起来看,法官们觉得这份遗嘱虽然有错别字,也有发音的小误会,但都能解释得通。毕竟结合张先生的文化程度、方言习惯还有家里的情况,“大外孙李烔”指的只能是李炯这个人。这张条子还是他亲笔写的名字和日期,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文字上的小瑕疵并不能改变他想把财产给谁的真实意思。 刘雅庭长在总结的时候说了个很实在的理儿:查遗嘱是不是有效,不能光看字写得对不对,更要看是不是真的是死者的意思。只要内容不犯法、不违背常理,只是一些不关键的地方写岔了几笔的话,就不能轻易说它作废。这个案子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说明法院是尊重死者的最后遗愿的。 最后法院判了张先生那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所有遗产都归原告李炯所有。这次的判决不光把这家人的纠纷给解开了,也给大家伙儿提了个醒:立遗嘱这事儿得认真点儿。要是因为自己写得不清楚或者读错音搞出误会来可就麻烦了。最好是找专业人士帮忙或者去公证处办一下公证,这样才能把自己的想法准确地写在纸上不让人家乱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