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纪委监委重拳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借贷

我来讲个事吧,就在2019年的10月17日,邵阳市纪委监委出手了,把他们制定的《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的暂行规定》给推出来了。这个规定啊,不光是给在职的公职人员画了线,退休三年内的那些人也被管了进去,这可算是堵住了不少人想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时候捞点好处的念头。我把重点给你们理一理。 这份文件里列出了十二项特别严厉的规定,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把“打着借贷的幌子输送利益”给直接列为了高压线。这个规定不仅管现在,还往前追了三年,也就是说,哪怕你退休了也不能在这个时候乱来。这一招被外界看成是湘中地区为了净化政商关系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那到底什么是违规借贷呢?简单说就是只要利用公权力去搞高息借贷,把公家的权力和私人的利益给捆绑在一起,那就是触碰了禁区。比如你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放贷款,或者让他们打着你的旗号去赚大钱,这都是不被允许的。 接下来呢,这个规定还特别点名了六类“高危借贷圈”,只要跟这些人发生借贷关系,哪怕没什么直接好处,也默认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这六类人分别是你监督管理或者服务的对象;你的下属或者跟你有隶属关系的人;平时跟你工作往来特别密切的老熟人;那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还有项目承包人这类经济上比较活跃的人;专门帮人牵线搭桥的“掮客”;还有其他那些可能影响你公正执行公务的人。 对于处理违纪的人啊,这次的规矩特别硬气:只要查实了就先免职,然后再看情节轻重给处分;收的利息和红包直接算受贿;要是涉嫌犯罪了就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而且这次特别强调了一点:“本金是否收回”不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了。不管是亏了还是赚了,违纪的事实已经存在了。 邵阳市纪委监委还给出了宽严相济的信号:主动交代并上交了违纪款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但对于那些搞“暗箱操作”、虚假整改或者顶风作案的人就必须从严从重处理。 还有部门的连带责任也得算上:如果本地本部门对违规借贷视而不见、压案不查或者阻挠办案的话,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步追究他们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这一块呢也升级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借贷问题列入必查清单;对典型的案例要公开通报;对问题多发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也查监管失职的问题。 规则解释权归邵阳市纪委监委所有。文件从2019年10月17日那天起就全面施行啦!这下好了,邵阳公职人员借贷那些以前的“模糊地带”都被彻底抹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