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3月18日,河南省高院正式公开了胖东来“红内裤案”的审理情况。大家都知道,2025年那会儿,博主段某因为那条让他过敏的红内裤,把胖东来给告上了热搜。事情起因是2025年1月,段某的朋友给他送了一条从胖东来生活广场买的红色女士内裤。穿上去没两天,他和朋友都出现了过敏反应。两日后,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他,不仅陪他去看病垫付了医药费,还反馈说这商品没质量问题。之后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更是下令,把店里所有同款品牌以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裤、袜子还有床上用品都下架了。但段某没等调查清楚自己过敏的真正原因,就通过某个平台发了视频,在上面诋毁商品品质和服务。 这视频一发出来就炸了锅,播放量达到了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量更是达到了19.9万。等到官司打起来的时候,段某虽然把那些视频都删了,但坏影响已经造成了。为了自证清白,胖东来安排旗下公司把涉案内裤送去三家机构检测。结果三家机构给出的报告都显示,那内裤里面的致敏性染料、耐水色牢度都是合格的,生产厂家的质检报告也证明了这一点。没办法胖东来只能以名誉权受损为由把段某告到了法院。 法官觉得,作为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人,段某肯定知道网络传播有多快多厉害。明明人家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在积极处理投诉了,他却不核实自己皮炎到底是不是这裤子搞的鬼,还跑去网上乱发不实视频,这就太有主观过错了。既然发布不实言论会对公司造成坏名声和实际损失,那么他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最后法院判他在个人抖音号上发一封经法院审查的书面道歉信视频,发完30天内不许删;还得赔偿给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的经济损失。之所以这么判,是因为考虑到了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有多大、营收规模多可观以及这件事闹得有多广。这40万元赔偿不光是赔礼道歉的钱,还包括了商品下架、送检产生的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等所有费用。 至于为啥特意要求发布30天内不能删的视频?这是办案法官说的庭审最费心思的地方。既要帮公司把名誉恢复好,又要防止再闹出什么二次伤害的事。法官特意在判决里写明了:“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以公告方式执行。”这既是对败诉方的一个督促也是对胜诉方的保障。